花4萬薪餉補繳年資差額? 國防部:不想申請就勾無意願

▲▼漢光34號演習,陸特,特戰。(圖/記者李毓康攝)

▲針對網路流傳強徵現役軍人薪餉買年資,國防部澄清,為強制要求繳付。(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歐昶廷/台北報導

網路流傳,國防部要求現退役官兵自行付費補繳提撥金額「買回」這2年的年資,約須花4萬1084元,不少基層官兵9月薪水因此被扣光「吃土」。對此,國防部11日晚間表示,現役軍官士官如無意願申請補繳,可於申請書上勾選「無意願」,並未強制要求現役人員繳付,也無強徵薪餉情事。

軍人年金改革方案7月1日實施後,服役年資計算不得再併計軍校(官校4年可折合2年)年資,退役少將于北辰指出,國防部通令所有志願役軍士官兵,必須於下個月發餉時,一次付清軍校年資差額,一律以少尉本俸計算,所以下個月的薪餉幾乎全數要扣回去。他嗆聲,「請國防部關心一下我們這群心力交瘁的基層官兵吧!千萬不要逼著我們放棄我們摯愛的國軍。」

對於,國防部說,相關資訊已透過巡迴座談與莒光日電視教學時機向官兵說明,外界傳言強徵現役軍人薪餉,實為誤傳,特此澄清。「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9條規定,現役軍官士官自退撫新制(86年1月1日以後為「共同儲金制」)實施後就讀軍校期間,應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後三個月內提出退撫基金補繳申請,並一次補繳退撫基金費用後,始得併計年資。

國防部指出,上述軍校年資補繳退撫基金費用,為軍官士官依其「意願」申請繳付,本於服務現役官兵立場,國防部於今(107)年8月13日起開始受理申請,9月隨薪代繳,未隨薪代繳者,可自行至各地區財務單位繳付,國防部主計局亦針對繳費有資金需求同仁,協調公營行庫辦理低利貸款,提供同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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