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0728與0802豪雨造成多區淹水,部分車輛受損可申請慰助金。(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於7月28日至8月2日間,受大豪雨與西南氣流強降雨影響,多處行政區發生淹水災情,不少民眾車輛泡水或遭外力毀損,台南市政府比照「丹娜絲颱風車輛慰助標準」,針對災後維修或報廢費用提供慰助金,8日起至8月29日開放申請,並同時提供書面與線上申辦兩種管道。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市長黃偉哲對民眾因豪雨造成的財損相當關切,已要求市府迅速啟動慰助措施,並以便民為原則,讓受災車主能盡快獲得補助。依慰助標準,汽車(含大型重機)最高補助1萬元,機車(含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最高2千元;若修理或減損金額低於補助上限,則依實際金額核發。
車主可向車輛泡水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需檢附:
行車執照影本
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泡水證明(照片、影片等)
車輛減損或滅失費用證明(如維修發票、報廢證明、載明損害事實的過戶契約或國稅局災害損失證明等擇一)
民眾也可透過「台南市一站式整合服務」網站(https://onestop.tainan.gov.tw/)線上申請,資料與書面申請相同,只需轉成電子檔上傳即可。
交通局提醒,申辦期限至8月29日止,相關問題可洽各區公所或交通局裁決中心(06-2600622)詢問,以免逾期喪失補助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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