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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水蜜桃及紅豆受災可申請現金救助 受理期限至7/1止

▲花蓮縣政府曾邀集相關單位組成勘災小組,現地勘察受災情形。(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花蓮縣政府曾邀集相關單位組成勘災小組,現地勘察受災情形。(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農委會21日公告花蓮縣秀林鄉水蜜桃、壽豐鄉紅豆為辦理「3月下旬霪雨及5月中旬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受災農友可自6月22日起至7月1日止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所需受災證明。

受近期連續降雨影響,花蓮縣秀林鄉水蜜桃有授粉不佳、著果不良等遲發性災情,壽豐鄉紅豆則發生子實發芽、豆莢腐爛、發霉等情況。縣府獲報後立即邀集相關單位成立勘災小組現地勘察,發現確有不少栽種面積發生災病,遂向農委會爭取現金補助,協助受災農友儘早復耕復建,保障收益。

▲花蓮縣政府曾邀集相關單位組成勘災小組,現地勘察受災情形。(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秀林鄉水蜜桃有授粉不佳、著果不良等遲發性災情;壽豐鄉紅豆則發生子實發芽、豆莢腐爛、發霉等情況。

農業處科長吳秉叡說明,秀林鄉受損「水蜜桃」救助額度每公頃為9萬5000元、壽豐鄉受損「紅豆」救助額度每公頃為2萬8000元;農友申請現金救助時,請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規定,檢具相關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
二、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花蓮縣政府曾邀集相關單位組成勘災小組,現地勘察受災情形。(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縣府農業處提醒,本次災害救助受理期限至7月1日止,例假日照常受理;受理最後一日如逢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請符合申請資格的農民儘速前往公所辦理,勿讓自身權益受損。

另外,花蓮縣府也請各公所注意轄區時令作物生長情況,倘有疑似天然災害所致的損害,請儘速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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