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前腳才走...男友晚餐加料捧給女兒吃 下秒「扒衣衝刺」痛醒女童:我不持久

▲桃園市17歲少女去年8月提告父親與祖父在其就讀小學期間先後性侵與強制猥褻,並提出醫院驗傷單佐證,桃檢以受性侵期間未報警或告知親友,也未提出積極佐證,事隔8年才提告,難認有具體犯行,偵結不起訴處分。(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她將女兒託付給男友代為照顧,殊不知卻將她推入了虎口。(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與本文當事者無關)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侯姓男子接受女友託付,照顧女友年僅11歲的女兒,孰料,他竟然趁機在女友女兒的飯菜中加料,見到她昏睡藉機性侵,過程中女童一度被痛醒,但又無力反抗。東窗事發後,侯男稱自己有性功能障礙,「挺而不持久」,但法院不採信他的說詞,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侯男與女童母親為情侶關係。2018年3月23日女童母親要返回越南,將女兒託付給侯男,麻煩他代為接送上下課,照顧生活起居5天,沒想到她前腳才走,侯男便在女童晚餐食物中「加料」,等她藥效發作頭暈、想睡後,再謊稱「膠囊」可以舒緩肌肉痠痛,騙女童服下藥物。

不久後,侯男見到女童意識不清,隨即脫下女童的衣物性侵,過程中女童因下體疼痛驚醒,雖見到侯男趴在自己身上逞獸慾,卻因藥效尚未消退無力抵抗,再度陷入熟睡,清醒後才轉向友人求助,最後由女童學校報警處理。

侯男在法院審理時矢口否認有下藥性侵女童,還辯稱「我沒有辦法勃起,有性功能障礙」,但他提出的醫院就診資料只顯示,侯男曾向醫師自述症狀「挺而不持久」,無法證明性無能。但由於女童指證歷歷,還曾傳訊息給友人稱,「我想死」,法官不採信侯男說詞,依成年人對未滿14歲女子犯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新聞】

載老婆到南投玩...他騎重機猛撞分隔島!夫妻噴飛相距20m雙亡 號誌連根拔起

薛定岳到家了...下午抵達彰化伸港!父「眼眶泛紅」忍淚見他被推入靈堂

她喝下「白濁開水」昏迷15hrs!清醒身上只剩OO...醫再曝崩潰真相:有2男DNA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