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二讀!公校教職員年改 所得替代率分10年調降

▲▼立法院臨時會處理年改相關法案。(圖/記者楊佳穎攝)

▲立法院臨時會處理年改相關法案。(圖/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28日處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在所得替代率相關條文部分,最終以91人出席、61人贊成、30人反對票數,二讀通過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版本;條文明定,未來年資滿35年的退休者,所得替代率自75%,依每年遞減1.5%的方式,分10年調降到60%。

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三讀通過後,立法院臨時會接續處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昨日晚間已二讀包含公立教師的月退休金樓地板也比照公務員定為32160元,低於此金額的將能維持18趴優存利率;同時,公立教職員也可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累計年資,但年資採計的提繳費用須全額自付等。

立法院今日上午院會也比照公務員版本,二讀通過教職人員退休金計算基準,將由現行規定的最後在職時本俸,調整為退休前15年平均俸額,而其餘關鍵條文也預計比較公務員已三讀版本。

在所得替代率部分,則經院會表決,以61人贊成、30人反對票數,二讀通過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版本;條文明定,年資滿15年者,退休第一年為本俸2倍45%,年資滿35年則為75%;而附表也訂定,年資滿35年的退休者,所得替代率將在10年間自75%降至60%,年資滿15年則所得替代率在10年間自45%降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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