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楊姓男子趁孫女的閨蜜服藥後昏睡無力抗拒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桃園市楊姓男子於2023年6、7月間,趁成年孫女的女性友人借宿住處期間,三度對其伸出狼爪,甚至在女子服用安眠藥熟睡時性侵得逞。案經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楊男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被害女子錄音中哭喊「阿公你這樣我會怕」,足以證明違反其意願,日前裁定上訴駁回,維持原判。
借宿成惡夢 錄音中驚恐求饒全被保留
判決指出,被害女子因感情因素,於2023年6、7月間借宿楊男位於桃園市中壢區的住處。未料6月3日下午,楊男在客廳沙發上伸手觸摸私密處,女子驚恐逃回房間反鎖,楊男仍不斷敲門要求進入,女子則多次回應「阿公你這樣我會怕」,畫面與聲音成為日後法院認定強制猥褻的重要證據。
同年7月7日,女子服用安眠藥在客廳沙發熟睡,楊男趁其不知抗拒之際性侵得逞;數日後,楊男又在孫女房間內趁女子熟睡時猥褻。錄音中,女子淚訴「我現在看到他覺得很噁心」,孫女更當場斥責阿公行為已構成性侵,相關內容全被法院採為證據。
辯「喝醉、不記得」 高院認證據具任意性
楊男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始終否認犯行,辯稱「喝醉了、不記得」、「不知道女子有沒有吃安眠藥」,並主張錄音為非任意自白,無證據能力。
不過,高院指出,被害女子指述前後一致,且每次受害後立即向孫女求助,其情緒反應與一般性侵被害人狀況相符;再加上錄音中多次出現女子驚恐喊出「阿公你這樣我會怕」,楊男亦多次道歉,足認供述具任意性,並非遭誘導或脅迫。
高院審酌,楊男為求滿足私慾,利用家庭信任關係,多次侵害被害女子性自主權,犯後否認犯行,亦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原審依強制猥褻罪、乘機性交罪及乘機猥褻罪分論併罰,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已考量比例原則與刑罰公平,認定量刑適當,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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