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妹昏睡起床「私處有異物感」!就醫驗DNA才知遭2人性侵

小三,偷情,失戀,性侵,上床,崩潰,傷心,抓姦,劈腿,偷吃,感情。(圖/記者周亭瑋攝)

▲小琳被找去KTV陪酒助興,後來又轉去汽車旅館續攤,沒想到醒來才驚覺遭性侵。(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謝姓男子先前與余姓友人相約到KTV唱歌,期間找來傳播妹小琳(化名)助興,沒想到2人趁著小琳昏睡時輪流性侵,直到小琳起床後察覺有異,全案才曝光。台中地院審理後,也分別判謝男、余男1年8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以及3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謝男、余男先前與友人相約到KTV唱歌,期間找來認識的傳播妹小琳助興,一眾朋友玩得相當開心,直到KTV包廂時間結束,又轉到某汽車旅館內歡唱、飲酒。

因為KTV機械設備故障,謝男等一行人被安排到其他房間,期間朋友們陸續離開,小琳也因不明原因陷入昏睡。沒想到謝男發現小琳陷入昏睡,覺得有機可乘,於是動手性侵得逞。

而同行的余姓男子發現謝男性侵小琳,頓時也感到慾火難耐,也做出了性侵的行為。直到小琳醒來後發現衣衫不整,私密處也有異物感,將這起經歷告知劉姓遠親,在對方的陪同下到醫院驗傷,全案才曝光,且體內檢驗出混合型DNA,意味著下手侵犯的不只一人。

▼小琳遭到余男、謝男性侵,其中余男不但否認犯行,也沒有達成和解,因此被判了3年6月有期徒刑。(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小三,偷情,失戀,性侵,上床,崩潰,傷心,抓姦,劈腿,偷吃,感情。(圖/記者周亭瑋攝)

對此,余姓男子則辯稱,雖然有與小琳發生性關係,但雙方是談妥價碼,才會進行性交易,並非性侵。不過,法官勘驗了雙方對話,可以看見小琳斥責「你趁我睡覺的時候亂來」、「你這樣是完全在我無意(識)下睡X我」,余男則回應,因為2人早就有發生過關係,當時是因為太過猴急,以後會先將人叫醒再說。

余男雖然曾私訊向小琳道歉,但面對調查時否認犯行,也沒有達成和解,以彌補小琳所受的傷害,因此被台中地院法官依照乘機性交罪累犯,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

至於謝男的部分,因為犯案後坦承犯行,且與小琳達成和解,也已經履行了和解內容,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依照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8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且要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務,以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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