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開第一槍!反對李進勇當主委 中選會委員張淑中請辭

▲立法院處理李進勇人事案,藍綠立委於主席台推擠衝突,費鴻泰強拆圈票處。(圖/記者林敬旻攝)

▲立法院處理李進勇人事案,藍綠立委於主席台推擠衝突,費鴻泰遭推倒。(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28日進行中選會主委被提名人李進勇(前雲林縣長)人事同意權案投票,由於李進勇的黨籍色彩過於明顯,引起國民黨抗議,但仍可望在民進黨護航多數投票優勢下過關。由於無法認同政黨色彩鮮明的李進勇出任中選會主委,中選會委員張淑中決定請辭中選會委員職務,辭職函中午也親送中選會。中選會回應,會依行政程序將辭職函轉呈行政院。

張淑中聲明全文:

本人張淑中已於今日(5月28日)親赴中選會告知並勞請陳朝建代主委,將本人的辭職函,轉呈蘇行政院長。自即日(2019年5月28日)起,辭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職務;有關本人辭職理由如下:

依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是獨立行使職權的中央機關,所有中選會的委員包括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等人,皆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

其中身負召集及主持會議的「主任委員」,係代表中選會形象,其角色動見觀瞻。如何在辦理各項選舉及公民投票事務時,堅持「選務中立」的角色格外重要。因此,個人認為中選會主任委員的人選,不論我國政府是由那一個政黨執政,都應該審慎參酌並循2009年以後之慣例作法,提名黨派色彩不濃的專業人士擔任,才能符合多數國人對中選會「政治中立」、「選舉中立」的深層期待。

10年前,2009年5月2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當時制定該法主要目的,就是賦予中選會「法制化」;而法制化後的中選會歷任主委,不論是賴浩敏、張博雅、劉義周或是陳英鈐,至少皆為「無黨籍」,外界爭議不大。

然而今年2月25日,蘇行政院長提名民進黨籍的前雲林縣長李進勇出任中選會主委,此人事案見諸新聞後,社會各界一直爭論不斷。由於政黨色彩十分明顯的李進勇先生,業己於今日通過立法院同意,正式成為中選會的主任委員,而此結果,基於個人理念實無法接受及認同。因此特於本(28)日(也適逢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法制化、中選會組織法正式制定屆滿十周年),正式公開聲明,自即日起,辭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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