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鐵路街拉皮條誤踩警網,皮條客踢鐵板判刑4月。(圖/資料照/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員警於2024年8月間,身著便服巡查基隆市鐵路街一帶時,遭皮條客黃姓男子誤認為尋芳客,主動上前招攬並帶往屋內。警方當場表明身分,查獲2名泰國籍人士涉嫌從事性交易,後續製作筆錄時赫然發現,其中1人登記性別為男性,警方依法裁罰2人,並將黃男移送法辦。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警方於2024年8月13日晚間,將2名泰籍賣淫人士帶回偵辦時,見其外表打扮亮麗、女性特徵明顯,未料查驗護照資料後發現,其中一名29歲「女子」實際登記性別為男性,為變性人身分,與外表形象落差甚大,令辦案人員相當意外。警方隨即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並通報內政部移民署,後續依法辦理遣送出境事宜。
警方進一步調查認定,黃姓男子涉嫌拉皮條行為,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警查出,兩名泰國籍成年女子,在綽號「小陳」男子所提供的處所內,與不特定客人從事性交易,由黃男負責攬客及介紹。每節交易時間為15分鐘,收費為戴套1,000元、不戴套1,500元,黃男則從中抽取傭金牟利。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黃男明知他人從事性交易,仍協助攬客並從中獲利,犯罪事證明確,考量其坦承犯行,依法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後認定黃男協助2人攬客,已觸犯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共2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新臺幣12萬元,其不法所得亦依法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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