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7日)審查「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質詢時卻提到,有人在馬路設立黃國昌主席的靈堂等,依照現在社維法修法草案的理解,這樣的行為符不符合,影響公共秩序的要件。對此,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先是露出疑惑表情,後續無奈表示,委員剛剛提的跟這次修法沒有關係,這次修的是國安法,委員提到的一部分是社維法、一部分是刑法有的內容,提告一定會處理。

▲麥玉珍質詢。(圖/翻攝自YouTube/國會頻道)
今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麥玉珍質詢時卻提到《社維法》,她表示,有人在立法院外的大馬路設立黃國昌主席的靈堂,依照現在社維法修法草案的理解,這樣的行為符不符合,公共場所不當言論或激化社會對立足以影響公共秩序的要件,如果符合,為什麼直到現在還沒有看到任何處理?
麥玉珍表示,別人只是在網路上問一句陳菊是不是過世?4天內就被移送,但這種在公共場合直接辦靈堂的行為為什麼可以完全沒事?
內政部次長馬士元聽聞先是露出疑惑表情,更與身旁官員討論,隨即他回應,這是公然污辱罪,這要請黃國昌主席提告,提告的話一定處理,如果今天是在立法院外,要去跟中正一分局提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會處理。
麥玉珍追問,所以變成沒人提告都沒問題,這個法修了有人告才可以?馬士元則回應,不用修法,這是刑法的內容,不是現在要修的法,比如說「有人叫我去死」,也是自己要去提告,如果覺得無所謂也沒關係,這看個人,這是針對個人而已,不是針對大眾,如果針對的是比如說搭捷運的,這才是恐嚇公眾。
麥玉珍表示,所以才要問說,因為現在要修法,才要去了解每個人言論這樣。馬士元提醒,委員剛剛提的跟這次修法沒有關係,這次修的是國安法,委員提到的一部分是社維法、一部分是刑法有的內容。
麥玉珍仍表示,今天不管是修法還是質詢,要講得都是社維法或者國安法,都一樣,要知道的都是修法要保護人民,不是說有人檢舉才要保護,因為看到都不處理,要提告才處理。
馬士元也直言,國安法是要保護國家跟人民,也要保護委員,會處理,一定要提告,法律構成的要件就是要提告,沒有提告沒辦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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