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博雅嘆「冤案平反比殺人可惡嗎」 點名韓國瑜被網戰翻

▲▼苗博雅在5/24現身立法院場外。(圖/記者湯興漢攝)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廢死聯盟發文呼籲「殺錯,無法回頭」被網友灌爆,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不禁感嘆「在台灣,為冤案平反,比殺人貪污更可惡嗎?」還舉了數個殺人、貪污的例子影射多位政治人物,結果第一個例子就歪樓引發論戰。

「為冤案平反更可惡?」 苗博雅舉一串「大家沒意見」的事開嗆

苗博雅25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在台灣,開車撞死人,可以當選立法院長,大家沒意見;殺人罪前科,可以當選縣長,大家沒意見;參與殺警案,可以當政黨中常委,大家沒意見;貪污有罪,可以繼續當立法委員,大家沒意見;家族殺過幾千人,可以繼續從政,大家沒意見。」

苗博雅感嘆,反觀身家清白、無前科、認真勤政、不貪污的人,只因曾經救援過幾個死刑冤案、救過幾個人,竟被當成殺人犯對待,媒體狂黑、名嘴狂罵、側翼亂剪片,動輒收到殺全家的威脅,「在台灣,為冤案平反,比殺人貪污更可惡嗎?」

不過,由於她開頭舉的例子直指立法院長韓國瑜,又僅提到一句「開車撞死人」,讓許多網友紛紛跑去翻判決書,砲轟苗博雅「以部分事實+主觀詮釋」來帶風向。

2004車禍判決 閃紅燈未禮讓判過失致死、賠450萬和解

回顧這起車禍發生在2004年,當時韓國瑜開車載妻子李佳芬行經雲林西螺一處十字路口,與無照、超速的重機騎士發生碰撞,導致後座乘客顱內出血身亡。

當時法官認為,儘管重機騎士無照且時速90公里,超過50公里限速,但韓開車行經閃紅燈路口應減速、禮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因此有過失致死肇責。最後,韓國瑜以450萬元賠償金與家屬和解,被判緩刑2年。

苗博雅再反擊:判決已寫明成立過失致死,「雙方都有肇責」

不少網友批評苗博雅把韓國瑜車禍案件過度簡化,只提及部分事實。對此,苗博雅則反擊指出,對於死亡結果,雙方都有肇責,構成過失致死,「法院判決,韓院長就是成立過失致死罪。」

在 Threads 查看
 

12/24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518 2 5661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