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貞緩刑定讞恐失參選立委資格 人權協會認選罷法違憲

▲       王定貞緩刑定讞恐失參選立委資格 人權協會認選罷法違憲      。(圖/人權協會提供)

▲ 王定貞緩刑定讞恐失參選立委資格,中華人權協會認選罷法有違憲之虞 。(圖/人權協會提供)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南第五選區立委參選人王家貞因偽造文書案被法院宣告緩刑定讞,仍在緩刑期間,國民黨徵召她參選立委,恐面臨參選資格不符。王家貞今天在立委游毓蘭和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陪同下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她表示,不怕被檢視,會勇敢站出來,尋求各方救濟,盼能轉變可能的結果。中華人權協會認為,選罷法修法,不論犯罪態樣、輕重,一律無限期剝奪人民擔任候選人的資格,違反比例原則,已有違憲之虞。

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指出,最近一次選罷法第二十六條的修正,條文內容有違憲之虞,包括法院已宣告褫奪公權,服刑期滿多年後又遭修法終身禁選,違反了「一罪不二罰」原則;不論犯罪態樣、輕重,選罷法無限期剝奪人民擔任候選人的資格,違反比例原則,已引起各界高度關注。

高思博認為,民主國家,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是重要的原理原則,任何案件均應符合憲法保障人權的精神。就王家貞案來看,修法在後,在宣告緩刑時,她依當時的法律仍得參選,服緩刑期間突然變成不得參選,確實有違憲、侵害人權保障的問題。中央選舉委員會作為主管機關,雖有職權依法認定參選資格的有無,於適用法律時,仍應考量相關憲法規範及人權保障,進行合憲的判斷,不能忽視自身解釋法令的權限。單純以「這是立法院立的法,我們照做」當作藉口。

高思博呼籲,王家貞案正進行司法救濟,希望行政法院能作成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或以有違憲之虞提請憲法法院審理。他表示,期望中選會至少應做到一件事,如果王家貞案聲請救濟時,出現有利於王家貞案的結果,中選會應讓王家貞繼續參選,以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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