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1女尬多男」和小王客製化鑰匙圈 夫離婚求償獲賠10萬

▲桃園市楊姓人妻於2018年11月間被林姓丈夫查出與男同事外遇,因楊女不斷與其他男子往來密切,林姓丈夫怒而與妻子對簿公堂。(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桃園市楊姓人妻於2018年11月間被林姓丈夫查出與男同事外遇,因楊女不斷與其他男子往來密切,林姓丈夫怒而與妻子對簿公堂。(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楊姓人妻在2018年間被林姓人夫發現與劉姓男同事暗通款曲,兩人在臉書訊息中有大量鹹濕與曖昧對話,後來雖曾立下切結書保證不與楊女來往,但因楊女桃花不斷,藉故與其他男性友人出遊,林男忍痛辦理離婚,未料離婚未久又發現楊女還與其他男同事訂製客製化仿真人鑰匙圈,顯示楊女早已心有所屬,怒而提告求償;桃園地院法官審結判處楊女須賠償林10萬元,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人夫與楊姓女子於2011年結婚,婚後共同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林男於2018年11月間發現楊妻與劉姓男同事有外遇,2人在臉書訊息有大量鹹濕與曖昧對話,林男憤而提告,以楊、劉2人對話極其露骨、充滿性暗示,視婚姻為無物,後來主動找劉男到律師事務所談判,簽立切結書要求不得再與妻子往來,劉男也爽快簽立切結書。

林男還指控,楊女姦情雖被抓包但仍不思悔改,後來還查出仍與其他男性友人頻繁出遊,2人婚姻名存實亡,因此於去年8月5日簽字離婚,未料離婚才2天,又發現楊女訂製與另名男同事客製化仿真人鑰匙圈,懷疑2人在其離婚前早已暗通款曲,因此提告求償30萬元。

楊女在地院審訊時辯稱,劉男簽立之切結書,是在不得已下簽立,仿真人鑰匙圈更無法回推她與其他男子離婚前就有不當往來等語。法官傳喚律師事務所人員作證,證明劉男簽立切結書時並無遭受脅迫,2人行為確已侵害林男之配偶權,至於鑰匙圈僅有訂購證明,難認楊女與在離婚前已有交往之事實,法官審結判處楊女須賠償林姓前夫10萬元,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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