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學是性侵前科狼!約去KTV解憂 北市女高職生遭性侵

一名狼父性侵女兒6年,竟還噁稱:我有結紮妳不會懷孕。(示意圖/達志影像/本文當事人無關)

▲台北市一名有性侵前科男高職生,設局在ktv廁所性侵同班女同學。圖為示意圖,非當事人。(圖/達志影像)

記者陳以昇/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有性侵前科的男高職生心儀同班女同學,設局約唱歌、喝酒,在包廂廁所硬上逞獸慾;女同學家屬告上法院並通知學校,但控訴學校召開性平會議,卻離譜地採信男同學「兩情相悅」說法,僅將他記兩大過不退學處分,只能將受創的孩子轉學。

據了解,涉案的17歲男高職生有性侵前科,日前得知坐他旁邊的女同學單戀校外男生,心情不好時,常會向他傾訴相思苦,後來有一天聽到這位女同學約心儀的校外男生吃飯被拒,心情不好,於是提議去唱歌、喝酒發洩情緒;女同學眼見這名貼心又關心她的男同學邀約,毫不猶豫就答應前往,期間難過地衝到廁所痛哭。

這時,男同學也衝進廁所安慰她,並表白愛意,被對方斷然回絕表明僅是好朋友,卻不顧自己仍有女朋友,仗著酒意強行性侵她得逞。

事後女同學母親發現這件事,氣憤到法院對男同學提告並通報學校,學校也依規定召開性平會,但卻離譜的沒通知女同學母親到場,採信男同學說法是「兩情相悅」,母親向學校抗議並陳情教育局,最後僅對男同學記兩大過不退學處分。面對這樣的結果,家屬只能帶著受創的女同學轉學離開傷心地,警方後來將男同學依妨害性自主函送法辦。

校方則是表示,可能調查程序讓女同學母親不滿意而產生誤會,過程中並沒有認定2人是兩情相悅,已經對男同學做出處分,但規定並無法讓他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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