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20年才認定文化大學大群館違規 都發局坦承行政怠惰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北市都發局3日確認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違規使用,要求文大、又昱公司兩個月內改善完畢,否則將依法開罰。都發局下午召開記者會,局長林洲民坦言,此事至今才認定違規使用,「這的確是一種行政怠惰,市府沒有劍及履及」;至於後續該如何安置400名住宿生、如何協助相關單位做改善,會盡快邀集文大、又昱公司到府討論。

▲▼建管處、都發局、消防局等單位會勘文化大學大群館。(圖/記者屠惠剛攝)

▲文化大學大群館。(圖/記者屠惠剛攝)

林洲民表示,大群管深受文大學生喜愛,民國101年到今年6月25日前,因為這是私有財產,都發局現勘的過程無法進到現場。經人檢舉後,6月25日進到現場看到的就是文大網站呈現的,做為宿舍使用,文化大學對教育部評鑑的過程中也將大群館列為宿舍。但民國86年建管處發的使照,上面詳載是「集合住宅」。

對於外界質疑北市府過去認定合法,如今選舉到就改變立場質疑違法,林洲民說,都發局有分建築管理、都市計畫2種體系,建管體系談的是建物防火避難技術的檢查,使用者與聘用的審查機構做年度避難檢查後,對營建署做報備,「民國101年的時候根據大群館有學生住宿事實,要求文大以H1組(寄宿住宅學生宿舍)的消防標準進行公安檢測,向營建署做年度申報。」

▲▼林洲民。(圖/記者陳家祥攝)
 

▲林洲民。(圖/記者陳家祥攝)

林洲民表示,以建管體系來說,大群館的標準是符合寄宿住宅的公安標準,可以讓學生住宿,也符合規定有合格的消防設施、滅火器等,「從公安標準市府必須要求以學生宿舍標準做公安檢查,但都計法仍然不准作學生宿舍」;林強調,公安檢查和都計法是否符合規定,2者完全不同,「都發局從來沒有依都計法,認定大群館是可以住宿的寄宿住宅。」

儘管公安合格,但北市府如今的態度,認定大群館在都計法上仍是違規使用。對於一直到現在才認定違規,林洲民坦言,「這的確是一種行政怠惰,沒有劍及履及,市長也要求都發局要趕進。」

林洲民強調,過去又昱實業僅來函北市府詢問「是否可以出租給學生」,市府的回應是「可以」,但並沒有同意「可以當作學生宿舍」。林洲民說,過去都發局同意可以租給學生、公務員、老師、市民,但從來沒有清楚的說這可以做學生宿舍,「從1997年發照到今天立場都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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