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校、尉級軍官服役年限上限延長兩年

▲行政院院長報告施政方針繼續質詢-立法院長,蘇嘉全。(圖/記者林世文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宣佈《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圖/記者林世文攝)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31日三讀《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校級、尉級軍官服役年限上限延長;其中,少尉、中尉服役年限自現行10年延長至12年,上尉則是15年延至17年;少校、中校和上校之服役年限則自現行20年、24年及28年延長為22年、26年及30年。

現行「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條文規定,少尉、中尉服役年限為10年,上尉為15年,另有少校20年、中校24年、上校28年;而軍官服役滿20年,才有領取終身俸資格,等同必須晉升至少校以上。

不過,民進黨立委羅致政、王定宇及國民黨立委呂玉玲都提案,主張延長校級、尉級軍官服役,最終立法院也三讀通過,將尉官服現役最大年限延長2年,並同樣延長校官服現役最大年限2年。

另外,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為促成編現比達標及維持兵力充足,在符合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規定前提下,爰提議全軍開放延役申請1至3年,以達成去蕪存菁、優秀尉級軍官服役達20年支領退休給與及栽培軍事人才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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