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性侵女兒、性騷女警的鄭姓主管之前出庭接受調查。(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北市捷運警察隊53歲鄭姓主管涉嫌在7年內性侵自己女兒多達348次,遭檢察官提起公訴建請從重量刑後,於本月11日陳屍在自己租屋處,但北市捷運警察隊長年包庇鄭員性騷女警的醜惡權力結構也因此意外曝光;原來鄭員早在2016年任職捷運三分隊副分隊長期間,就曾多次藉由保護女警為由,排班和常訓一定要與隊上年輕女警同班,並常利用主管權勢經常要女警進他辦公室聊天,但動輒一小時談話過程且內容與公務無關,讓被害女警身心俱疲。
當年早具名檢舉 女警揭露遭強迫迎合聽噁爛言語
北市捷運警察隊到底有多誇張?2015年當時至少有兩名女警以具名撰寫職務報告方式檢舉鄭員涉嫌性騷擾,甚至有女警詳細條列鄭員逼迫留長髮、特定造型,甚至經常傳訊息給女警詢問「副座是不是你最重視的人?」「你在三分隊要對誰好知道嗎?」甚至直接表白「副座最照顧你最喜歡你,你開不開心」,並且以主管身分,要女警回話,回覆訊息態度不得冷漠。
通報督察組卻石沉大海 性評程序完全未啟動
當時被害女警具名檢舉到北市捷運警察隊督察組,案件卻石沉大海。北市捷運警察隊並未依照《性侵害防制法》規定召開性評會議,也沒有詢問女警是否有提告究責意願,案件就此音訊全無,直到2024年鄭員性侵女兒案件曝光後,被害女警遭性騷案披媒體露提出討論,誇張的是:被害人遭權勢性騷的行政申訴和刑事告訴追溯期早已逾期。
調職照樣升任主管 9年未受任何懲處
更誇張的是,鄭員遭檢舉後只被調離原單位,繼續在新單位擔任副主管等警隊管理職務,甚至在性侵害案爆發前,擔任捷運一分隊代理分隊長,從鄭員性騷女警到他性侵女兒醜聞曝光前,長達9年期間鄭員從未受任何調查處分,捷運警察隊歷年刻意包庇鄭員態度明顯。
警局僅以「處置未周延」帶過 說詞避重就輕
北市警局在鄭員性侵女兒醜聞曝光後,在2024年4月底徹查上述案情,認定「時任捷運警察隊長宋景武、督察組長許煜凡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惟處置未周延」,簽報隊長申誡2次、性騷女警的鄭員申誡2次、督察組長申誡1次。但市警局回應所謂的「處置未周延」說詞明顯避重就輕。
女警苦等9年才獲認定 性騷成立卻僅申誡結案
肇因鄭員性侵女兒事件曝光後,捷運警察隊督察就陸續通知當年檢舉鄭員性騷的女警說明,但因性騷擾防治法追溯期已過,北市警局督察系統改以《性別平等工作法》職權性騷開案偵辦,並聘委外專家召開性平會,經女警據實陳述當年遭性騷遭遇,及鄭員到案陳述,性平會認定鄭員性騷擾成立,但捷運女警遭性騷,居然得花9年才能討公道,「女警被副主管性騷,警隊吃案包庇長達9年」,最後調查報告卻僅以「處置未周延、2次申誡結案。」至於該單位是否涉及瀆職吃案及長期包庇鄭員,相信外界自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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