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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防疫 醫事人員綜所稅申報及繳納期間延至8/2

▲醫事人員綜所稅申報及繳納延至8/2日。(圖/北區國稅局提供)

▲醫事人員綜所稅申報及繳納延至8/2日。(圖/北區國稅局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日表示,為使醫事人員能夠安心投入防疫工作,財政部公告放寬其申報及繳納期間得展延至今年8月2日。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如為具有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者,其202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得展延至今年7月31日(因7月31日遇假日順延至8月2日)。

該局表示,202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為昨(6月30日),考量疫情嚴峻,許多醫事人員全力投入防疫、抗疫、病患照護、疫苗施打或相關的醫療週邊工作,未能於6月30日前完成所得稅結算申報,因此放寬其申報及繳納期間得展延至今年8月2日。

▲醫事人員綜所稅申報及繳納延至8/2日。(圖/北區國稅局提供)

而前開醫事人員無須事前提出申請,僅須於今年7月1日至8月2日間檢附執業執照,向國稅局辦理申報:
一、 申報方式: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網路申報、人工申報或稅額試算服務回復確認。
二、 繳稅方式:可持繳款書以現金(或票據)方式至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3萬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繳納,或以委託取款轉帳方式繳款。
三、 透過網路申報應行檢送之其他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如未能現場提供,應於今年8月12日前送(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

該局提醒,因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於昨日關閉,醫事人員因防疫工作致未能於6月30日前完成申報,即無法在家自行辦理網路申報,請於7月1日至8月2日期間前往附近的國稅局辦理申報,如有相關申報疑義,可撥打各地區國稅局服務電話(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所在地國稅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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