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地方焦點

每月收2000多萬!嘉義某行善團涉侵善款 負責人夫婦近百萬交保

▲嘉義某行善團負責人夫妻涉嫌侵占善款遭檢方傳喚到案。(圖/記者翁伊森攝)

▲嘉義何明德行善團負責人夫妻涉嫌侵占善款遭檢方傳喚到案。(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市何明德行善團每月收取民眾善款新台幣2000多萬元,行善團負責人陳姓女子涉嫌與夫婿蕭姓男子侵占善款,轉為房產及其他投資,檢調今天搜索,傳喚5人到案說明,釐清案情。稍晚陳女及蕭男也分別以100萬元及80萬元交保。

▲檢調人員對該行善團辦公室進行調查。(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檢調人員對該行善團辦公室進行調查。(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表示,法務部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接獲檢舉,嘉義市某行善團負責人陳姓女子、蕭姓男子涉嫌侵占善款,由檢察官陳靜慧指揮偵辦,經蒐證後,今天持搜索票前往陳女等人住處執行搜索,扣得相關事證,並傳喚陳女、蕭男等被告及相關證人等5人到案。

▲檢調人員對該行善團辦公室進行調查。(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蔡英俊指出,陳女、蕭男為夫妻關係,於民國91年間起,負責某行善團事務,接受行善團會員每月100元捐款,會員共有20萬7000多人,1個月善款約2000多萬元,陳女、蕭男明知行善團成立初期,主要為集大眾力量造橋鋪路、施棺等社會事業,不得挪為他用,竟將部分善款移房產及其他私人投資。

蕭豐彥、陳美智自2002年起負責何明德行善團事務,接受會員每月100元捐款,因會員數眾多,善款收入每月約2000萬元,多為集大眾資源造橋鋪路,甚至施棺,但因為沒有社團未立案,因此違反公益勸募條例,遭檢舉侵占數億元善款挪用作為私人投資房地產等,累計收取善款9億多元,侵佔約4億元。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表示,人民團體不一定要申請立案,立案團體才可依「公益勸募條例」進行勸募,未立案團體不得進行勸募,將調查是否涉及違反公益勸募條例,再進行裁罰。專案小組執行搜索後,正比對相關事證,積極訊問陳女、蕭男等被告及相關證人,以釐清案情。

限量「玫瑰粉」大同電鍋來了! 放在廚房美到仙氣噴發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