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不能活嗎?」 桃園男持生魚片刀刺鄰居6刀遭判4年半

▲桃園市張姓男子與王姓鄰居長期相處不睦,去年7月竟持生魚片刀猛刺王6刀險死。(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張姓男子與王姓鄰居長期相處不睦,去年7月竟持生魚片刀猛刺王6刀險死。(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張姓男子長期與王姓鄰居相處不睦,屢因牆壁滲水問題爭執不下,去年7月初兩人再起口角,張情緒失控持生魚片刀先刺了王腹部2刀,還怒嗆「世界只有你能活,別人不能活嗎?」王負傷逃逸,張仍未罷休持刀追趕又補了4刀,王最後倒於血泊中昏迷,張見王混身是血才驚覺自己失去理智打電話報警;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張男4年6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77歲的張姓男子與王姓男子都住在龍潭區龍平路,兩人比鄰而居但關係不睦,常常因為牆壁老舊滲水等問題吵得不可開交,去年7月1日下午3時許,兩人再度因相同問題起口角,張男情緒失控下拿出一把長約40公分生魚片刀朝王腹部與胸部處各刺1刀,王男遭刺倒地大叫。

但張男仍不放過王,怒嗆「世界只有你能活,別人不能活嗎!」張趁王翻身之際,再度持刀猛刺4刀,王最後倒臥血泊中昏迷失去意識,張男見王倒地且混身是血且臟器外露,再驚覺犯下大錯,自行打電話報警,龍潭警方趕抵後將王送醫急救,經醫護人員急救後發現右胸兩處穿刺傷、橫隔膜破裂併右側血胸及肝臟右葉撕裂傷、腹部4處穿刺傷,左前臂、左食指及右無名指多處切割傷、左手腕肌腱受損傷勢,經急救後撿回一命,警方則起出犯案用生魚片刀,偵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桃檢偵辦。

桃檢複訊時,張坦承與王相處不睦,辯稱長期受到王不實辱罵,甚至辱罵其母親,導致一時情緒無法控制…但否認有殺人犯意,只是想教訓他,犯案時沒有朝其心臟、頸部等重要部位攻擊,只攻擊王的腹部等處,當時沒想太多,後來發現自己失去理智了,後來有打電話報警處理,偵結依殺人未遂起訴。

地院法官認為,張男持長約40公分生魚片刀具,刀刃為金屬材質,質地堅硬,且鋒銳利,作為兇器使用,客觀上足以割裂皮肉、切斷神經血管、損傷臟器,對人之生命構成威脅甚明,對上開情形顯應有所認識、預見,張男辯稱只知道刀械穿刺胸部會死亡,不知道穿刺腹部會死亡等語,難以採信,被害王男住院至同年月17日才出院,法官審酌張男殺人未遂事證明確,審結依殺人未遂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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