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子37刀弒母斷頭判無罪 王婉諭籲司法院說明判決理由

▲桃園市弒母案主嫌梁崇銘前年3月到陳姓友人開設小吃店飲酒,卻在酒後打傷陳,事後被依傷害罪嫌判處拘役55天之簡易判決處刑。(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弒母案主嫌二審改判無罪。(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桃園梁姓男子吸毒後砍母37刀斷頭案,近日二審改判無罪,引起社會譁然。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21日表示,目前還無法看到判決書的內容,對於判決適用的法條與原因仍難以回應,但期待司法院能夠向社會大眾釋疑,清楚解釋判決作成的理由,是基於考量行為人哪些具體的案件脈絡、情節,所以才適用減輕或免除刑度的決定。

桃園一名梁姓男子涉砍下母親頭顱,將其從12樓住處拋下,二審20日認定其吸毒誘發急性精神病症,喪失辨識能力,改判無罪,並責付桃園巿衛生局。

對此,王婉諭21日下午表示,近日桃園弒母案的二審改判無罪,引起社會大眾的震驚與擔憂,但是目前並無法看到判決書的內容,對於判決適用的法條與原因,她對此難以回應。

▲▼王婉諭發表回應 蔡英文總統就職典禮中針對社會安全網之談話。(圖/記者屠惠剛攝)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圖/記者屠惠剛攝)

王婉諭認為,社會大眾目前最在意的是,法院決定將行為人責付給衛生局,而非裁定監護處分的考量違和,無論是責付衛生局,或是裁定監護處分,這個人後續的處遇計畫又是是什麼。此外,在責付給衛生局之前,是否有先與衛政單位進行溝通,以及衛生局在沒有司法約束力的情況下,是否能夠順利執行他的處遇計畫。

王婉諭指出,在發生這樣的事件後,政府部門要做的首要任務,應該是減輕民眾的擔心與緊張,但她想問的是,行政院、司法院、法務部、衛福部等權責單位,是否有建立後續的橫向聯繫,共同討論涉及暴力犯罪的毒品施用者,以及有無合適的治療規劃,進而進行適切的監督。

王婉諭強調,這類的重大案件宣判,常使得不熟悉法律適用原因的民眾感到恐慌,或者加深對於司法的誤解,司法院雖然已發布新聞稿,但稍嫌簡略,恐怕還是無法讓社會大眾理解。

王婉諭期待,司法院能夠出面更完整地向社會大眾釋疑,解釋清楚判決作成的理由、是基於考量行為人哪些具體的案件脈絡、情節,所以才適用減輕或免除刑度的決定。

王婉諭也說,司法院應該向社會大眾解釋清楚,這個人被釋放後,後續行政機關有沒有建立橫向聯繫,涉及暴力犯罪的毒品施用者,後續應該進行哪些治療規劃及監督措施,將民眾的擔心與疑慮說明清楚,才能讓民眾不會因為資訊不清楚而陷於恐慌,甚至是再度對司法產生更多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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