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條款」惹火租賃車業! 怒嗆政府:吃大便 擬動員上萬司機二次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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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世璋。(圖/記者曹悅華攝)

▲交通部預告修正「Uber條款」,引發小客車租賃業不滿,直言「政府去吃大便」。(圖/記者曹悅華攝)

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交通部21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Uber條款),內容限制與資訊平台合作的租賃業不得巡迴攬客、計費必須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等規定。對此,直接惹火租賃車業者,於今(22)日下午1點召開「小客車租賃業暨代僱駕駛向全民請命」緊急記者會,業者氣憤要政府「去吃大便」,更直言不排除發動第二次抗爭,動員上萬輛Uber,表達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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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外抗議租賃車     。(圖/記者周書羽攝)

▲ Uber條款限制與資訊平台合作的租賃業不得巡迴攬客、計費必須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等規定。(圖/記者周書羽攝)

中華民國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建良說,這次記者會要告訴社會大眾,21日行政命令竟然在交通部還沒有發布以前,已經讓計程車業在群組大肆宣傳,令小客車業嚴重懷疑,公務人員有洩密之嫌,交通部是不是淪為計程車打手,另外更點名交通部長林佳龍,接地氣要讓民眾有感覺,而不是打壓,這種部長不會支持,希望蔡政府可以傾聽民主聲音,而不是開民主的倒車。

▲▼全國小客車租賃業請命緊急記者會。(圖/記者曹悅華攝)

▲全國小客車租賃業痛批蔡政府在開民主倒車。(圖/記者曹悅華攝)

林建良說,租車時間要大於1小時,根本打壓小客車租賃業,也影響消費者權益,若沒有1小時也要付費1小時,非常非常不公平,代步駕駛在1個小時以內是經常發生的事情,痛批交通部為了要安撫計程車業,反過來打壓小客車租賃業,「不應該因為計程車的陳抗,而來限制Uber發展」。

林建良直言,計程車本來預定本月27號要抗爭,在發布uber條款後,計程車就取消了,「難道是要換我們走上街頭嗎」,提到大家都是為了生存、為了一口飯吃,小客車也敞開雙手歡迎計程車加入,也希望計程車抱持同樣的心情一起聯手,不要再造成兩業的衝突,希望在台灣境內,能夠有多元選擇,讓所有台灣民眾可以選擇及擁抱高科技,來提升乘車品質,不要再限縮小客車租賃業發展。

▲▼     交通部外抗議租賃車     。(圖/記者周書羽攝)

▲租賃業者表明,若政府沒有給出善意回應,不排除3月發動二次抗爭。(圖/記者周書羽攝)

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世璋則怒斥,租賃業淪為次等運輸業,變成政府爭取選票的籌碼,也沒有被觀光局重視,明明是旅遊前鋒,卻只看到遊覽車、計程車,再來交通部在發這個文之前,應該改成職業駕駛公會,諷刺竟然是計程車先發布消息,對租賃業非常不友善,因此嚴重抗議,抗議交通部漠視租賃業權益。

王世璋說,租賃業走在時代尖峰,政府卻設多元計程車來跟Uber對打,「兩個業者為甚麼要變敵人呢,政府這些官員都是吃大便嗎」,提到同樣要繳稅金,卻沒有重視租賃業,直言租賃業是很強大的部隊,若交通部在月底前沒有給出善意的回覆,不排除於3月發動第二次抗爭,動員上萬輛租賃車表達不滿。

交通部為落實分業管理,明確規範「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平台業者合作提供附駕載客服務者」,並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將「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平台業者合作提供附駕載客服務者」納入規範。

修正重點如下:

1.不得將租賃車輛外駛巡迴、排班待客租賃
2.造冊列管駕駛人及車輛資料,並提供租賃資訊供主管機關查核
3.平臺應充分揭露車輛、駕駛人、計費方式等訊息
4.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但地方政府另有決定者,得報公路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之
5.車輛應黏貼專用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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