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收賄案再爆2酒店 中山松山大安4官警遭傳喚

性招待,酒店,酒店小姐,應召女,特種行業,陪酒,打工,販賣人口(圖/記者張一中攝)

▲檢調偵辦北市員警包庇酒店案,再查出2家酒店業者向時任中山派出所的員警行賄,多名涉嫌收賄員警現多調往其他單位。(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擴大偵辦中山一派出所員警包庇酒店案,發現還有官警涉嫌包庇北市2家酒店,上午發動搜索傳喚,包括現任松山分局防治組長劉昌祺、大安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楊文振外,另有中山二派出所巡佐黃榮賢,以及中山分局警備隊警務員莊琦良,一共4人皆曾任中山一派出所職務都被傳喚,全案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偵辦。

檢調偵辦中山區酒店「曉」業者涉嫌行賄中山一派出員警案,逐步擴大清查後發現,另2家酒店「星光閃閃」、「夜王」也涉嫌行賄員警。而劉昌祺、楊文振2人曾於2014年、2011年間,擔任過中山一派出所所長,根據業者供詞,2人在任內也收過管區警員上繳的賄款,因此逐一搜索傳喚,也包括李姓、楊姓2名酒店業者,及1名證人。

全案起因檢調接獲舉報,中山一派出所員警收受轄區內酒店「曉」(前身立邦酒店)業者賄賂,以求警方減少臨檢次數或甚至不臨檢,酒店得以繼續媒介小姐從事性交易。13年來,除每月行賄4萬元,逢年過節加碼1倍,總計行賄約780多萬元。

檢方發動多次搜索傳喚,發現行賄、收賄犯行自2005年便開始,由酒店媽媽桑巫蕙玲主導,與警方以「老師」為密稱,安排白手套交付款項,直至立邦酒店被查獲後,巫蕙玲另起爐灶成立「曉」鋼琴酒吧,據了解,成立前還詢問過收賄員警「可不可以開?」

全案爆發後,包括時任中山一派出所長的林崇成等人被查出收賄30萬元,另一警員郜振傑收賄高達100多萬元,檢方一一起訴,目前全案仍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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