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家公投內文遭修改 幸福盟批中選會強奸多數民意

▲▼幸福盟批評中選會公報刊登違法文字。(圖/記者翁嫆琄攝)

▲幸福盟批評中選會公報刊登違法文字。(圖/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年底的挺同、反同公投備受關注,由下一代幸福聯盟發起的愛家公投(反同婚納民法),因不滿中選會任意更改他們選舉公報上的文字,向高等行政法院申請假處分,經法院裁定停止執行。幸福盟13日在立法院舉辦記者會,要求中選會已印製完畢的900萬份公報因刊載違法說明文字須全部回收更正,也批評,中選會重印預計得花1億5千萬元,需向全民道歉。

第12號公投案主文為,「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護同性別兩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但幸福盟指出,中選會公告的公投主文卻是「本案若獲通過。。。 進行同性婚姻相關法規修正工作並送立法院議決」,而幸福盟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的假處分裁定書已收到,認定中選會於11月2日重行公告愛家公投的行政院意見書違法,要求中選會停止執行。

愛家公投發起人曾獻瑩上午舉行記者會表示,《公民投票法》第17條規定,政府機關意見書應於投票日28天前公告,10月24日中選會已公告行政院意見書,卻在11/2辯論會前卻更改已公告的意見書,幸福盟向高等行政法院申請假處分,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中選會應停止違法公投通告 ,但傳出中選會要用抗告拖過這次選舉,他呼籲中選會趕緊修改公告,並且向全民道歉。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不滿表示,如果他要選里長,選舉公報卻寫「賴士葆是壞人」,難道不是意圖影響選舉結果?他批評,中選會主委、副主委都是法律人,完全是知法犯法,高院明明說要停止執行,選舉公報卻已經發出去了,「這不是奧步,什麼才是奧步?他透過這種奧步要封殺愛家三公投!」安定力量聯盟主席孫繼正更批評,中選會根本是在強奸大多數的民意。

對此,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回應,法院在做停止執行裁定前並未徵詢中選會意見,「7日作成裁定,我們9日才收到裁定,會依法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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