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飆國罵侮辱!高鐵列車長討尊嚴提告勝訴 霸氣捐出一半賠款

▲高鐵,高鐵搭車,高鐵月台,板橋站。(圖/記者賴文萱攝)

▲富商飆國罵侮辱!高鐵列車長討尊嚴提告勝訴,霸氣捐出一半賠款。(圖/記者賴文萱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高鐵列車長黃佳帆2015年8月14日工作查票時,因為請台南紡織富商翁茂鍾補票價差額475元遭侮辱「X你娘」,事後決定向翁男提告求償。翁男刑事二審被判賠償1萬元,民事13日二審則被判賠2萬元定讞。黃佳帆28日PO文表示,會將一半賠償金捐給兒福聯盟,並直言說:「維護高鐵同仁工作的尊嚴與價值,請尊重台灣服務從業人員!」

翁茂鍾2015年8月14日晚間10時10分搭乘高鐵返回台南,因為當時商務車廂的座位已經售完,當時只能先改買自由座搭車,但他上車後卻對列車長黃佳帆說自己是「高鐵執行長鄭光遠的朋友」,要求對方協助安排商務車廂。

黃佳帆知情後便幫忙找到了空位,接著就引導翁茂鍾前往座位,並說依規定要求補票475元差額,但是翁茂鍾聽見還要補票卻突然發火,當場立即打給鄭光遠投訴他態度惡劣,還用台語辱罵「X你娘」、「要搞你、弄你」;雖然事後接到旅客服務控制員通知,翁男確實是鄭光遠友人,但他不甘受辱憤而提告公然侮辱。

翁茂鍾刑事部分二審時被判賠償1萬元,當庭也向黃佳帆鞠躬道歉說:「我願為我的不當發言,向列車長表示最誠摯道歉!」但他卻認為黃佳帆誤導外界,導致外界認為他耍特權貪小便宜,「媒體不實報導,網民惡意攻擊,對我就是最大懲罰!」因此在民事部分向黃佳帆反告要求賠償20萬元。

▲告贏富商討工作尊嚴 高鐵列車長捐半數賠款。(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黃佳帆28日在個人臉書PO文,感謝一路以來一直支持他的親友。(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當時桃園地院一審法官認為,黃男只是向檢警陳述事發經過,媒體報導與他並沒有直接關係,因此裁定免賠;至於翁茂鍾那一句「X你娘」,由於高院在刑事庭上已認定觸犯公然侮辱罪,審酌後判決他民事必須賠償黃男2萬元。但是翁茂鍾不滿上訴,桃園地院13日二審仍維持一審見解,判決他賠2萬元全案定讞。

黃佳帆28日在個人臉書PO文表示,「自始至終提告的目的並不是賠償金額,而是想對社會傳達……『維護高鐵同仁工作的尊嚴與價值,請尊重台灣服務從業人員!』違法者為此付出社會代價,司法還給高鐵列車長工作尊嚴。」最後說會把一半賠償金捐給兒福聯盟,另一半補貼這二年訴訟費用。

另外,黃佳帆感謝2年來一直提供協助與關心他的親友及律師,並特別謝謝妻子一路支持他到底,他說:「我曾對她說過『萬一我因此丟了工作,那該怎麼辦啊?』我老婆就回我:『沒了工作難道不會再找嗎?我們好手好腳的,難道會找不到工作嗎?如果這件事讓你丟了工作,那這間公司也不值得繼續待下去,至少我們是不違背良心堅持做對的事情。』……這些話,我永遠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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