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涉嫌在新店碧潭溺殺2名親生幼女的陸配簡女,今(30日)在台北地院最後辯論時,泣訴「都是我的錯」,想跟逝去的寶貝女兒說「對不起」,又感謝台灣司法給她改過機會,自認罪人不值得擁有好的人事物,檢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求處無期徒刑,辯方建請判刑8年,合議庭訂於下周一(11月3日)下午2點30分宣判。

▲新北陸配簡女涉於新店碧潭溺殺2名親生幼女,台北地院今(30日)辯論終結,在押的簡女虛弱無力、表情痛苦還押。(圖/記者黃哲民攝)
現年35歲的簡女仍在押,本周二(28日)起連續3天的全日審理中,她多次痛哭,曾從椅子上跌落、劇烈乾嘔,情緒起伏甚大,今傍晚5點多結束辯論,簡女數度委靡癱坐、有氣無力,但在被告最後陳述時間,她不聽法官2度勸阻,強撐虛弱身體由律師扶著,堅持站著說話。
她表示想對2個寶貝女兒說「對不起!是媽媽的錯!媽媽不會再犯錯了」,她知道自己造成無法彌補的錯、願受懲罰,也對老公、小姑、自己爸媽和弟弟,以及所有家人說「對不起!對不起!我做錯了!」
簡女說每分每秒都在問自己「為什麼?為什麼那天要做出喪盡良心的事?我的女兒不見了~」每天醒來都要問自己很多次,究竟該如何贖罪,「贖女兒、家人、身為一個媽媽的罪,今天都是我的錯(泣)!對不起~」

▲新北陸配簡女涉於新店碧潭溺殺2名親生幼女,台北地院今(30日)辯論終結,在押的簡女虛弱無力、表情痛苦還押。(圖/記者黃哲民攝)
簡女表示深感後悔,願接受所有判決,她要感謝台灣司法,有法扶律師協助,有法官、檢察官給她改過機會,「我知道你們都是愛我的女兒」、「這一切都是我的錯,對不起」,她在押期間,就像過了1千年、1萬年,是她人生從沒有過的時刻。
簡女還提到女兒給她託夢,敘述時語意凌亂,顯示激動心境,她再度感謝台灣司法,讓她在押期間有心理老師、各種課程,還有身心科醫師,她沒想過自己可以有這些待遇,「因為7月2日之後,我就是罪人,不值得有好的人事物發生在我身上」。
她說在台北女子看守所內,感受周邊的人給她溫暖點滴,吃到這輩子永遠不會忘記的生日餐,甚至做了人生第1次健康檢查,「沒想到北女所,照顧身為罪人的我這樣的人」,她謝謝大家「愛我的女兒、愛我們,我都有感受到」。
檢方論告主張,簡女溺殺2親生女兒,手段兇殘、惡性重大,雖自首認罪,但未減省偵辦資源,即使不自首也難逃法網,故不應減刑,但她罹患鬱症、是本案間接原因,加上鑑定認為有高度復歸社會可能性,經2次微調下修,求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辯方強調簡女自首認罪無逃避,從未推卸責任給丈夫或公婆,更沒要求輕判,但律師團本於職責,爭取自首減刑,加上鬱症是案發重要因素,臨時起意自殺想帶走2女兒,家人願支持接納,且簡女已處於比刑罰更嚴重的內心譴責,建請判刑8年。
北院選任正取、備取共10位素人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審判長諭知辯論終結,明(31日)評議後,訂於下周一11月3日下午2點30分宣判,簡女表示不到庭聆判。還押時,簡女彷彿氣力用盡、表情痛苦,靠法警用辦公椅充當輪椅將她送上囚車,法官已通知北女所加強關注簡女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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