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搶孤冠軍旗手叔姪3人反殺債主 丟山區再洗劫屍體名錶現金

▲恆春周姓男子遭殺害。(圖/資料照)

▲恆春周姓男子遭殺害。(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恆春鎮男子尤皇智因積欠周男賭債,夥同姪子尤信予及宋姓友人限制被害人行動,過程中失控持刀行兇致死。屏東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經過1年多審理,釐清3名被告分工與犯意,於12月24日宣判,依殺人等罪判處尤皇智有期徒刑16年6個月;尤信予11年2個月徒刑;宋男妨害自由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其中尤信予更是搶孤冠軍旗手。

▲恆春周姓男子遭殺害。(圖/資料照)

▲恆春周姓男子遭殺害。(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尤皇智因積欠被害人周姓男子賭債,於2024年8月間請託宋男出面邀約周男協商債務,並向姪子尤信予謊稱被害人恐對祖母不利,要求共同限制其行動自由。8月14日晚間,宋男將周男誘至屏東縣某包場地點,尤皇智、尤信予埋伏其後,趁被害人彎腰查看車輛時,以繩索及徒手方式限制其行動。

過程中,尤皇智臨時起意持刀刺向被害人胸部多刀,並以膠帶纏繞口鼻,最終造成被害人因心臟、肝臟及橫膈膜遭穿刺,合併頸部與口鼻壓迫出血而不治身亡。法院審理認定,尤皇智行兇係臨時起意,已逾越原先3人共同剝奪行動自由的犯意範圍。

案發後,尤皇智與尤信予將被害人屍體載往滿州鄉山區棄置,並於過程中取走被害人身上現金、勞力士手錶及車內款項。尤信予及宋男明知款項來源不法,仍分別收受部分贓款。

合議庭審酌證據後,認尤皇智犯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另犯遺棄屍體罪、侵占脫離本人持有物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6月。尤信予則因三人以上共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致死,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另犯遺棄屍體及收受贓物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1年2月。宋旻諺因參與邀約及後續收受贓物,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另處拘役4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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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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