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色轎車的女駕駛在快車道停車,就是為了後車窗上的信件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街頭出現離譜一幕!日前在前金區中華路路口停等紅綠燈時,一名女駕駛突然打開車門下車,走到車尾後方,伸手取走後擋風玻璃上夾放的一張淡藍色紙張,整個過程直接發生在快車道上,後方車輛只能被迫停等。畫面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長黃元民看完完整行車記錄器畫面後,也直言「非常離譜、誇張」,甚至表示這樣的駕駛行為,駕照「真的該重考」。
從行車記錄器畫面可見,事發時間為22日下午3時許,一輛銀色自小客車停在前金區中華三路的車道中央,煞車燈亮起,左側車道仍有其他車輛持續行經。期間,女駕駛疑似先與左側停靠的其他車輛駕駛短暫交談,隨後下車繞至車尾,靠近後擋風玻璃位置,將夾放在車窗上的紙張取下,再返回駕駛座。

▲左側車輛跟銀色轎車女駕駛之間疑似有對話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由於事發地點位於市區主要幹道,且正值號誌路口,女駕駛下車時,車輛仍停留在快車道上,後方車輛只能原地等待,不少網友認為該行為已嚴重影響後方來車通行安全,稍有不慎恐釀追撞事故。
看畫面直呼誇張 交通大隊長:駕照該重考
對此,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長黃元民表示,警方已檢視相關行車記錄器畫面,初步研判該行為涉及多項交通違規。警方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在快車道臨時停車,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此外,該名女駕駛雖在臨停時開啟雙黃燈,但警方說明,雙黃燈並非可任意使用的「臨停免責燈號」,在此情況下仍不符合法規使用要件,已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黃元民也呼籲,駕駛人若需處理車內外事務,應選擇合法停車格或安全地點靠邊停放,切勿在車流密集的快車道臨時停車或下車,以免影響交通秩序,甚至造成後方來車反應不及,衍生交通事故風險。警方強調,將持續加強市區交通秩序維護,確保用路人行車安全。

▲銀色轎車的女駕駛下車取走後車窗上的信件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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