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去年政治獻金爭議連環爆,監察院查核報告19日出爐,總計逾2萬筆收支涉有違反11大項政治獻金法規定情事,裁罰374萬元並沒入5579萬3888元。對此,選舉期間擔任總幹事的立委黃珊珊,今(20日)受訪直言,善後小組在10月1日以及今年1月14日、2月5日,都陸續向監察院要求補正,但直到今天都沒有接獲同意,「沒有看到政治獻金法有哪一條規定,可以拒絕當事人申報補正」。
▲2024大選期間擔任柯文哲競選總幹事的立委黃珊珊。(圖/記者屠惠剛攝)
黃珊珊今受訪直言,第一次申報時因為有會計師申報不實,過去在幾次記者會說明非常清楚,有非常多的漏報、錯報進而虛報,柯文哲是受害人,相關司法偵查結果也可以證明這點。
黃珊珊指出,這些虛報都是因為漏報、錯報產生,經過幾個月的比對,盡全力調查,目前漏報、錯報金額有2300多萬,虛報2400多萬,「查證結果,所有漏報、錯報支出憑證都有相關金流,也都用於2024總統大選」。
黃珊珊直言,善後小組在10月1日以及今年1月14日、2月5日,都陸續向監察院要求補正,但直到今天都沒有接獲同意。也就是說,我們早就查出有漏報虛報的部分,想監察院進行補正,但都沒有獲得同意;也沒有看到政治獻金法有哪一條規定,可以拒絕當事人申報補正。
黃珊珊指出,監察院說僅就查核範圍補正,他們要求查的才能補正,他們沒有查到的我們都不能補正?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
針對監察院稱處分對象是柯文哲,希望取得柯的授權後再進行補件等,黃珊珊說,10月1日時事周榆修秘書長去,被告知沒有授權,因此柯文哲主席年初交保時簽了授權書給她,所以1月14日就要求補正,並不是沒有授權;在有授權的情況下,她2月5日再發一次文要補正,但還是沒有獲得同意。
「監察院說開了廉政委員會不予同意,我再問一次,政治獻金法有哪一條說,不能讓當事人補正?」黃珊珊質疑,監察院撇清責任,查到的要求說明、沒查到的一句話都不能說,「如果是國稅局,人民發現有錯漏想補正,有哪一個國稅局會拒絕?」
政治獻金善後小組回應指出,第一,監察院可依法檢視、政治獻金有無核實申報,但不該擴權,將所有「非政治獻金」視同政治獻金,擴權裁罰,無視相關法規、侵害人民權益。
善後小組表示,「柯文哲演唱會」與木可公司販售小物所得,均屬有相當對價之正當商業行為,依法納稅(娛樂稅、營業稅等),此非屬政治獻金之『捐贈收入』,監察院裁處沒入,顯於法不合,重大違誤。
善後小組說,請問監察院,是否要以相同標準查「賴桑小舖」、「小英商號」,若否,就是雙標,若否,監察院就不是「只打蒼蠅不打老虎」的廢物酬庸院,而是「棒打在野黨、護航執政黨」,憲政機關自我閹割成打手。
第二,政治獻金支付木可公司授權金部分,經對帳結果,木可公司與競選總部訂有委託授權管理契約處理應援小物兌換事宜,授權金額屬合約爭議,將依法請求返還,並非故意違反法定支出項目。
第三,第一次申報因為會計師申報不實(因錯報漏報、進而虛報),柯文哲是受害者,相關司法偵查結果已可證明,且漏報與錯報金額兩千三百餘萬元均有相關金流,經查證比對,「皆有相關支出憑證與金流,且皆用於2024總統大選」,然而,善後小組多次向監察院申請補正,至今都未獲同意。
過程中,監察院明知柯文哲與其他相關當事人遭羈押禁見,且所有憑證正本遭法院扣押,根本無法如期查對帳目,仍以延誤補正開罰,現新聞稿撇清責任。 「政治獻金案」仍在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調查審理中,監察院搶先羅織莫須有罪名,迎合上意,真可謂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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