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過期肉「和牛EMPEROR」提訴願抗罰 吹哨者獎金恐年底才入袋

▲▼和牛EMPEROR。(圖/記者游瓊華攝)

▲「和牛EMPEROR」店內囤放大量過期和牛遭勒令停業並開罰,但店家不服裁罰提訴願,當初檢舉的吹哨者恐年底才能領到錢。(圖/資料照片)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日前接連爆出「和牛EMPEROR」和「御帝和牛」等2家高檔和牛餐廳疑使用過期肉,遭衛生局勒令停業,並分別開罰144萬元及192萬元。由於兩家都由吹哨者檢舉,並提供證據才爆出,因此依法可領到50%獎金,不過,兩家業者都採分期方式繳納罰款,且「和牛EMPEROR」不服提出訴願,吹哨者恐得等到年底甚至更久,才能領到檢舉獎金。

台中頂級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在4月份被爆出,店內存放大量過期食品,遭離職員工檢舉,台中市衛生局懷疑不少過期和牛恐被消費者吃下肚,勒令業者停業,還重罰144萬元。而店內12大項過期食品也被公布,當中赫見饕客最愛的橫膈膜,效期都已過3到5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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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位於台中西區勤美商圈的頂級A5和牛燒肉店「御帝和牛燒肉」也被查出涉嫌囤放過期肉、竄改有效日期,遭檢警介入調查。食安處也依食安法違規囤放過期肉品部分,裁罰業者192萬元,並且勒令停業。

由於兩家都是吹哨者出面檢舉爆料,依照台中市食安獎勵規定,檢舉人可獲市府實收罰款的50%當作獎勵,檢舉獎金分別是72萬以及96萬,讓不少人羨慕不已。

不過,據《ETtoday新聞雲》掌握,兩家業者都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繳納罰款,市府必須等到業者分期繳納後才會撥發獎金,且當中一家「和牛EMPEROR」不服裁罰,提出訴願,如此一來,時間恐拖更久,吹哨者要領到獎金,恐怕還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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