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律師致電投案被回「不要再打」 陸委會:特定媒體劃錯重點

▲▼陳同佳10月23日刑滿出獄。(圖/路透)

▲陳同佳獲釋將近兩年,至今未來台投案。(圖/路透)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港媒近日報導,港女命案嫌犯陳同佳的委任律師多次致電台灣的投案窗口,卻被回應「不要再打來」。對此,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邱垂正21日表示,本案除陳同佳意願表達外,還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公權力行使,需由台港政府進行溝通,所以才會請陳嫌要等待結果,「特定媒體釋出此一訊息,刻意攀指窗口回應『不要再打』,明顯是劃錯重點,甚至是混淆視聽。」

邱垂正指出,關於陳同佳委任律師致電投案窗口的事情,刑事警察局當時就清楚向委任律師說明,本案除了陳同佳的意願表達之外,還需要涉及具體安排,以及證據交付的相關協商,涉及到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需由台港政府進行溝通,所以請陳嫌要等待結果。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蔡紹堅攝)

邱垂正提到,特定媒體釋出此一訊息,刻意攀指窗口回應「不要再打」,明顯是劃錯重點,甚至是混淆視聽。

邱垂正還說,另外,也有人指稱,以陳嫌家庭環境,能夠委任台灣知名的律師事務所,背後原因並不單純,這是不是有政治操作,或者是推卸責任的企圖,社會自有公評。

邱垂正強調,陳同佳為殺人嫌犯,犯案後即潛逃回香港,為了還原犯罪經過,除了犯嫌自白之外,還需要完整的證據才能作為斷罪依據,法務部也多次說明台港司法互助的必要性,「我們還是要呼籲港府,如潘曉穎媽媽所懇求的,要勇敢踏出步伐,盡快與我方商討解決之道,進行本案的相關司法互助,使犯嫌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陳同佳來台旅遊時,殺害了同行的女友潘曉穎,並棄屍於捷運站旁草叢。(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潘曉穎被男友陳同佳殺害。(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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