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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趕快幫分享」PO前女友裸照 莽男獲原諒下場曝

▲桃園市張姓男子今年1月間將吳姓前女友半身裸照張貼在交友軟體個人動態上,還標明「請大家趕快分享」等文字敘述挨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桃園市張姓男子今年1月間將吳姓前女友半身裸照張貼在交友軟體個人動態上,還標明「請大家趕快分享」。(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張姓男子今年1月將前吳姓女友僅著內褲及裸露胸部照片,張貼在某交友軟體的個人動態上,還以「大家趕快幫忙分享」等文字敘述,吳女後來發現後報警提告;張男在檢警偵訊時坦承犯行,但辯稱好友只有不到5人,且當天就撤下照片等語,桃園地院以張男犯後猶否認犯行,審酌被害人偵查時表示有與張男講開了,願意撤回告訴,審結依以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從事運輸業的41歲張姓男子與吳姓女子曾為男女朋友,張男於去年10月間未經吳女同意以手機竊錄吳女僅著內褲及裸露胸部之照片,並於今年1月28日晚間將吳女裸照張上傳某交友軟體之個人動態上,照片下方寫上「不出來講沒關係,大家趕快幫忙分享」等文字內容,供不特定人瀏覽觀看。吳女友人發現張男在交友網站個人動態上張貼裸照文章後,拍照截圖傳給吳女,吳女報警提告。

桃檢複訊時,張男辯稱,當時與吳女有債務糾紛,她也有使用該交友軟體,我為引起吳女注意才刊登照片,沒有設定限制身分瀏覽,但我的好友應該不超過5人,而且當天就將照片撤下等語;吳女則指稱,朋友傳送張男在交友軟體上發布其私密照截圖,才驚覺張男散布其裸照,張男還刊登「大家趕快幫忙分享」等文字內容,檢方偵結依妨害風化罪嫌,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張男以網際網路方法供人觀覽猥褻影像,審酌張以上開方式將載有猥褻內容照片之影像供他人點閱觀覽,危害社會風氣,造成被害人極大名譽及隱私之傷害,犯後猶否認犯行,由於被害人在偵查中已表示算是有與張男講開了,願意撤回全部告訴,法官衡量張男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審結依以網際網路方法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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