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1.1萬家業者安心防疫! 水染費申繳期限延長至10月底

▲▼行政院環保署。(圖/記者林敬旻攝)

▲為讓業者安心防疫,環保署宣布,水染費申繳期限延長至10月底。(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環保署配合全國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今(16日)表示,110年第1期(1月~6月)水污染防治費(水污費)的申報繳費期限,自今年7月底延長至10月底,提供徵收對象較為充裕的申繳作業期間。

環保署指出,水污費的徵收對象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含畜牧業)、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等,計約1萬1300家業者,水污費每半年繳納一次,亦即110年第1期(1月至6月)的水污費應在7月底前完成申報繳納。考量現階段國內疫情尚未降溫,為落實遵循配合疫情警戒管制措施,業者可能無法如期於7月底前完成水污費申繳作業。因此,調整110年第1期水污費申報及繳納作業期間為110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同時提醒業者應於上述期間內上網申報及繳費,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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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表示,水污費徵收係法定應辦事項,徵收的費用均專款專用於水污染防治工作,以保護及提升水體水質,改善生活環境。在配合防疫政策的同時,亦請留意於期限內完成申繳作業。水污費申報網址: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申報暨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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