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簽又轉彎「明年3月起附財力證明」 外交部:尊重!有疑問可查證泰國辦事處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圖/記者李毓康攝)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蔣婕妤/台北報導

泰國貿易經濟代表處日前公告台灣旅客申辦泰簽新規定,關於須附上財力證明,引發熱議。泰國駐台經貿辦事處5日公告,為了讓申請者有充分準備的時間和熟悉作業系統,辦事處將在2020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泰國簽證線上申請作業,並在12月9日起暫時恢復原本申請方式。對此,外交部表示尊重,若民眾有疑問可以查證泰國辦事處。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表示,為了讓申請者有充分準備時間和熟悉作業系統,泰國貿易經濟代表處將於2020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泰國簽證線上申請作業,並於2019年12月9日起暫時恢復原本之申請方式。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指出,為了配合前項之挑整,將於2019年12月5日零時1分暫時關閉線上申請系統,已於線上系統申請者,可繼續按照一邊流程完成作業。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提到,2019年12月6日將僅受理完成線上申辦之案件,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在2020年3月1日線上申請系統重新使用前,將邀請各家與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登記作為簽證待裡的旅行社進行培訓作業,培訓時間待定,之後僅允許通過培訓合格者作為簽證業務代理。

針對泰國駐台辦事處在5日宣布泰簽新制將延至2020年3月實施,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外交部瞭解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在5日有公告新制泰國電子簽證的相關規定。外交部對泰方上項更新措施表示尊重,沒有進一步評論。建議國人如果對申辦泰國簽證相關規定有任何疑問,請直接向泰國辦事處進行查證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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