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高分院。(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海委會海巡署南區機動隊一名李姓隊員因投資失利欠下巨債,竟淪為中共情治單位的「內鬼」,他以每3個月領6萬元「薪水」,甚至還領對岸發的「年終獎金」,將我國艦艇佈署、飛彈射擊區域等國安機密雙手奉上,高雄高分院今(6)日上午審結,依違反《國安法》重判有期徒刑7年8月。
檢調查出,李男從2022年9月起開始「賣台」,期間長達2年。他利用職務之便,將南機隊執行勤務的巡邏區域、飛彈射擊軍事資料、甚至極為機密的執行任務計劃,通通拍下傳給對岸的人員「TONY」。對方也很大方,每3個月固定匯款6萬元,過年還發「紅包」年終,李男前後共入帳50餘萬元,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早就被國安站盯上。
調查局國安站去年發動搜索,當場將李男逮捕,李男被捕後一度遭羈押,直到認罪後才獲50萬元交保,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李男身為海巡隊員,本應守護海疆,卻為了區區50萬元出賣國家安全,嚴重威脅我國防衛,今依違反《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判刑7年8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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