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警酒駕對撞摔斷手「繳國庫5萬」 警局震怒:記過2次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二分局一名朱姓員警下勤務後涉嫌酒駕            。(圖/攝攝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臉書)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二分局一名朱姓員警下勤務後涉嫌酒駕 。(圖/攝攝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臉書)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三民二分局鼎山派出所一名朱姓員警涉嫌酒駕,還在天祥路口轉彎時與另一騎士對撞,酒測值0,5,被依公共危險送辦,最後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給予緩起訴一年,不過得支付公庫5萬元,而警局內部處分給予2支小過,年度考績給予丙等,同時調地。

據了解朱姓員警,是在17日晚間十一點的時候結束勤務,隨後就跟林姓友相約聊天,就在聊天過程當中,兩個人前往超商買了2瓶啤酒,一人喝完一瓶以後就離開,但是朱姓員警卻是騎車返回派出所,但是就在途中,經過鼎中路要轉天祥路的時候,跟另外一名騎機車的黃姓民眾互撞,結果兩人受傷,黃姓民眾住院、朱姓員警右手骨折。

經過酒測,朱姓員警酒測值為0.5毫克/公升,並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諭知罰金新台幣5萬元,緩起訴一年。而在警局的內部懲處方面,給予記過2次、考績丙等還有調地,同時會追究主管的監督不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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