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工前尋回失竊愛車超開心! 在警分局臉書留言感謝

▲台南市警六分局警方2月10日上午6時50分,執行肅竊勤務時,查獲50歲的女性機車竊盜現行犯,警方依法偵辦並發還失車給車主。(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六分局警方2月10日上午6時50分,執行肅竊勤務時,查獲50歲的女性機車竊盜現行犯,警方依法偵辦並發還失車給車主。(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六分局警方10日上午6時50分執行肅竊勤務時,查獲50歲的女性機車竊盜現行犯,警方依法偵辦並發還失車給車主,車主在春節收假開工前找回愛車相當開心,其妻子特至六分局臉書留言感謝警方。

根據警方調查50歲梁姓女犯嫌無業,有詐欺、毒品、竊盜等前科,住在台南市安南區海佃路附近,平日常在市區閒晃。2月8日早上她經過中西區國花大樓前,發現騎樓下一台重機車鑰匙沒有拔走,就下手行竊,作為代步之用。2月10日早上她騎贓車外出,眼尖的員警見她有些年紀,打扮邋遢,卻騎著很新潮的機車,頗不相稱,隨即查尋車牌是失竊重型機車,立即將她攔查並依竊盜現行犯逮捕送辦。

余姓被害人向警方表示:他在南科工作,月收入約2、3萬元左右,這台遭竊的125cc重機車是4年前購入,當時約花5萬元購買。2月8日當天他騎車到國花大樓附近打撞球時,一時疏忽,忘了拔走鑰匙,沒想到機車因此遭竊。他心想收假後準備上班,卻沒交通工具很不方便,準備再花6萬元買新車,但心想新春一開工就先破財,買新車就要花掉他2個月薪水,心情盪到谷底,還好他後來接獲警方通知已找回愛車,很意外失竊2天的車子可以馬上找回。他太太也親至分局臉書留言:「謝謝第六分局熱心、辛苦的員警,讓我們在收假前尋回車子,感恩」,也對員警熱心服務印象深刻。

記▲台南市警六分局警方2月10日上午6時50分,執行肅竊勤務時,查獲50歲的女性機車竊盜現行犯,警方依法偵辦並發還失車給車主。(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失主的妻子親至市警六分局臉書留言感謝警方。

市警局六分局表示,小偷最大的剋星還是「怕花時間、怕麻煩」。民眾停放車輛時,別忘了隨手帶走鑰匙,以免成為宵小覬覦的對象。若預算許可,可加裝大鎖或其他安全設施,能對您的愛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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