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反駁英國「言論自由」質疑:言論自由並非絕對

▲香港回歸21周年 林鄭月娥:觸碰國家底線絕不容忍。(圖/路透社)

▲香港回歸21年,言論自由是否遭受打壓?(圖/路透社)

記者林彥臣/綜合報導

英國政府在最新的「香港問題半年報告書」當中,對於香港的言論自由程度提出質疑。在對此大陸外交部駁斥質疑之後,香港當局也提出回應表示,「言論自由並背絕對」。

英國政府在其最新發表的「香港問題半年報告」中,提及香港學術討論「港獨」的空間,並指在中英聯合聲明保障下的言論自由「受到壓力」。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被問及英國政府《香港問題半年報告》問題時回應,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得到切實貫徹落實,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受到憲法、香港基本法以及香港本地法律的充分保障,事實不容否認,「英國以監督者自居,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完全是荒謬可笑的」,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國無權干預,英國對香港的所謂「責任」是不存在的,中國對英國政府就香港事務「妄加評論」,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要求英方正視現實,停止發表有關報告,停止干預香港事務。

根據《明報》報導,香港特區政府隨後回應,香港自回歸以來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實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

港府指出,港獨違反《基本法》,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及領土完整,又說特區政府重視言論自由,而言論自由亦受《基本法》保障,無論是有關國際人權公約或法庭案例,都清楚指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

▲香港回歸20週年一系列的慶祝活動。(圖/翻攝自香港特區20周年 HKSAR 20臉書)

▲港府聲稱,一直尊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圖/翻攝自香港特區20周年 HKSAR 20臉書)

港府表示,立法會補選方面,港府指一直尊重及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同時政府有責任執行和維護《基本法》,鼓吹或推動港獨、民主自決或以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選擇獨立來處理特區體制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2018年立法會補選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誠實、公平地進行。

特區政府又稱,與內地商討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通關程序時,一直同意必須符合「一國兩制」和不違反《基本法》,希望各界客觀、務實及全面理解一地兩檢安排。大陸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早前也對報告提出反駁,同時要求英國方面停止「干預中國內政」。

1984年,英國和中國就香港前途問題簽定聯合聲明。英國自1997年撤出香港後,外交部每半年向國會提交「香港問題半年報告」,說明聯合聲明在港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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