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翊慈/綜合報導
江西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於9日上午在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20歲肇事駕駛廖姓男子以極端超速方式在市區道路行駛,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該判決結果出爐後,引起全陸網震怒直呼,「三條人命何其無辜!」多條相關話題衝上微博熱搜總榜。
據《極目新聞》報導,宣判前一日,受害者家屬胡女士接受採訪時回憶,案發當天原本是再普通不過的一個家庭聚餐。她與丈夫提前準備好媳婦愛吃的飯菜,特地打電話請兒子、兒媳和未滿周歲的孫子回家吃飯,卻遲遲等不到人。胡女士表示,當時不斷撥打兒子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最後撥給兒媳,卻由對方父親接起電話,只簡短地要他們前往事故科處理,她當下仍以為是「兒子不小心撞到別人」,完全沒料到會是天人永隔的結局。

▲一家三口死前一刻。(圖/翻攝自微博)
胡女士說,丈夫趕往現場後,她獨自留在家中等待消息,直到噩耗傳來,才明白一家三口全都沒了。提及當時打電話叫孩子們回家的情景,她數度停頓、哽咽表示,「我當時真的悔恨過,這種心情沒辦法形容。」
警方通報指出,案件發生於2024年10月2日18時42分,20歲的廖姓男子駕駛小型轎車行經景德鎮市昌江大道一處路段時,撞上正在過馬路的一家三口,造成未滿1歲的男童當場死亡,其母親王女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父親胡男送醫後亦宣告不治。經鑑定,廖男並無酒駕、毒駕情形,但須負事故全部責任,隔日即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事發當下,廖男未肇逃,反而坐在車內抽菸。(圖/翻攝自微博)
報導指出,罹難的一家三口分別為31歲的丈夫胡男、30歲的妻子王女,以及尚未滿周歲的兒子。警方調查顯示,廖男案發前與女友發生爭吵,吵架理由僅僅是爭論「鸚鵡學人講話的歷史有幾年」,情緒失控後在市區限速40公里的道路上高速行駛,車速一度飆升至逾120公里,最終釀成悲劇。

▲胡女士稱,必將討回公道。(圖/翻攝自微博)
胡女士也透露,事發後一周的10月9日,原本是孫子的周歲生日,全家早已開始籌備周歲宴。她提供的畫面顯示,家中客廳仍擺著寶寶座椅,上頭放著孫子的照片,旁邊是兒媳替孩子準備好的周歲新衣,桌上則擺著奶瓶、食物與玩具。胡女士哽咽說,「新衣服他還沒來得及穿,也還沒嘗過人生的酸甜苦辣。」她至今仍會定期更換祭放的食物,無法接受孩子已不在人世的事實。

▲胡女士過世的孫子。(圖/翻攝自微博)
該案於2025年4月15日在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檢方指出,被告廖男在市區道路嚴重超速行駛,明知行為可能造成嚴重後果仍放任發生,對公共安全構成重大威脅,依法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責。法院審理後,最終於9日上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廖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身亡的一家3口。(圖/翻攝自微博)
胡女士悲慟表示,對此結果無法接受,廖男家屬甚至絲毫不悔過,更直呼這不是人禍是天災,「他肇事後,竟然還說嬰兒頭真硬!三個人走得多慘!小孫子的臉要大體修復師修復四小時才好,死緩等於讓兇手活著出獄!」家屬拒收肇事方80萬元賠償(人民幣)及「出獄後養老」提議,宣布將申請抗訴,要求改判死刑立即執行。
判決結果曝光後,引發輿論兩極反應。超過九成網友認為,超速行為造成一家三口喪命,量刑仍難以撫平家屬傷痛,「超速222%等同於蓄意謀殺,居然還判緩刑!」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法院係依據現行法規與案件事實作出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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