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戰隊罰酒駕兵爬高溫柏油路進餐廳 營長遭記過調職

▲▼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中華民國海軍,永遠忠誠,海軍陸戰隊隊員(圖/記者季相儒攝)

▲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歐昶廷/台北報導

海軍陸戰隊99旅一名林姓士兵日前酒駕,由於犯了天條,連隊的長官出4小時「軍紀操」,罰林姓士兵在高溫35度下被要求全付武裝從柏油路一路「爬進」餐廳用餐。對此,陸戰隊指揮部表示,將下令出軍紀操的營長、連長及士官長祭出記過兩次及記過一次不等處分,營長被調離現職,全案移送憲兵隊偵辦。

據了解,林姓士兵酒駕,犯了部隊的大忌,由於陸戰隊紀律嚴明,出軍紀操是傳統,因此,營長求好心切,為展現軍紀的決心,才叫連長排一套課表,包括伏進等個人動作,不過,旅級第一時間認為不妥,立即阻止並通報,全案才會爆出。營長、連長及士官長被記過兩次及記過一次不等處分,營長被調離現職,全案移送憲兵隊偵辦,而該名林姓士兵則被調到旅部,待命汰除。

軍方人士指出,過去確實有出軍紀操,但目前沒有被列入正式課表,並不被允許。在全志願役的時代,已經不能做不合時宜的管理,不符合時代潮流。

海軍陸戰隊19日表示,該屬陸戰99旅戰車營林姓一兵,於107年8月4日酒駕肇事,單位已按規定予以懲處,並將檢討汰除;但營長鄭姓中校為求好心切,仍要求所屬連長另針對林兵施予個別軍紀操,以展現整飭軍紀決心。期間王姓一等士官長曾下達砲擊口令,命林兵伏進,此情即遭其他幹部制止。

陸戰隊說,全案經旅部完成調查報告,相關作為確已違反陸海空軍懲罰法的懲罰種類,核予營長、連長及士官長記過兩次及記過一次不等的處分,營長並調離現職;另案涉違法懲罰,全案移憲兵隊偵辦。陸戰隊指揮部強調,相關内部管理及軍紀要求均有明文規定,將持續要求各級幹部務必遵守依法行政原則,避免類案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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