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欠20萬賭債 到新加坡「幫詐騙收錢」…第5天就GG

新加坡旅遊-魚尾獅公園白天沿岸(圖/記者林世文攝)

▲台男赴新加坡當車手5天,遭判刑29個月。(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籍男子李博義為了償還賭債,同意到新加坡當詐騙集團車手,4天內收取了大約188萬元台幣的贓款和相當於32萬元台幣的黃金,今年3月底被星國警方逮捕。新加坡法院25日判他2年5月有期徒刑。

中央社引述新加坡新明日報、聯合晚報報導,李博義為了償還8964元新幣(約新台幣20萬元)賭債,於今年3月23日和前同事吳易希一同前往新加坡,替詐騙集團收取款項。李男自3月24日起,一共向5名被害人收取新幣8萬4300元詐的騙款項,還取得價值新幣1萬4635元(約新台幣32萬元)的黃金,全數交給詐騙集團同夥。

當地警方接獲報案,28日在下榻飯店將李、吳2人逮捕。新加坡法院先針對李博義的部分宣判,吳易希的部分則尚未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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