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2018鎖定六都、新竹 估明年3月提候選人

▲▼時代力量發言人林穎孟。(圖/記者徐政璿攝)

▲時代力量發言人林穎孟。(圖/記者徐政璿攝)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拚2018地方選舉,8日下午將在黨中央舉辦記者會,先公佈「地方公職選舉提名辦法」與「縣市議員候選人共同公約」。時代力量秘書長陳惠敏惠表示,各地提名的候選人名單明年春天出爐,她也在會後受訪表示,估計在3月就會公布,且已經鎖定六都加上新竹,每個地方希望都能有3名議員當選。

陳惠敏表示,時代力量從去年2月進入國會,在黨務工作上跟地方做連結紮跟動作,尤其在把優秀候選人透過黨的機制送到地方,因為提出候選人以勝選為目標,花很多時間在找人選;每個議員都是「模擬政府」,會考慮每一位可能被提名人之專長和最關心的議題。

時代力量組織活動部主任兼2018提名小組召集人林郁容表示,在第一階段審核跟討論之後,把名單彙整道提名小組,再轉由決策委員會通過,歡迎認同時代力量的年輕人參選報名,提名以推廣時代力量理念為最高原則,也看經營地方的成績,來做提名的考量;他也強調,所有提名在政策主張上有嚴格篩選,所謂「網紅」並不是提名考慮的重要因素。

時代力量2018年地方公職選舉提名辦法:

第一條:本黨為提名 2018 年地方公職人員候選人,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決策委員會成立提名小組,成員五名,負責各項選舉候選人之徵詢與評估,並決定各選區提名人數。提名小組應定期向決策委員會報告。
第三條:各地方黨部主委應將建議候選人名單及相關書面資料,送交提名小組進行面談及綜合評估。
第四條:未提名選區,提名小組得徵詢黨員及非黨員,代表本黨參選意願。
第五條:候選人經提名小組彙整後,送交決策委員會,經決策委員會多數決通過,成為本黨提名之候選人。
第六條:候選人正式接受本黨提名前,必須具備有效黨員身分,無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並無其他政黨黨員身分。
第七條:候選人若曾因刑事犯罪或觸犯選罷法,遭判刑或起訴者,應告知提名小組。未告知之候選人,決策委員會得隨時撤銷其提名。

時代力量2018年縣市議員候選人共同公約

本人接受時代力量提名,代表時代力量參選2018年縣市議員,願承諾恪遵以下公約內容:

一、個人提出之政見,絕不違背時代力量黨章、基本主張及共同政見之精神與內涵。
二、當選後將積極推動競選期間所提之政見及時代力量之基本主張,如有違背,將依黨紀律相關規章處理。
三、當選後如組成議會黨團,同意黨團保留一名助理名額由地方黨部幹部兼任,以達黨務、政策與黨團密切聯繫及管道暢通。
四、候選人登記之保證金由中央黨部募款後支應,當選後需回捐提供地方黨部以為黨務運作之用。
五、競選期間如有違反涉及刑責之法律或影響本黨聲譽之不當行為,情事重大者,經決策委員會決議,得隨時撤銷其提名。
六、如有任何違反「時代力量2018年縣市議員候選人共同公約」之情況,即刻失去提名人資格。

▼時代力量發言人李兆立。(圖/記者徐政璿攝)

▲▼時代力量發言人李兆立。(圖/記者徐政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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