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來拜訪…女趕人離開稱要嘿咻 事後說被男友性侵

▲新北市一名女子指控遭男友軟禁性侵,但友人卻證稱被趕離開,她說要和男友嘿咻。(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對情侶在今年4月時,到樹林區一間汽車旅館投宿,雙方卻發生爭吵,男方動手毆打對方,女子傳訊給母親稱說遭對方軟禁,警方獲報前往救人。女方向警方控訴遭男友性侵2次,但友人卻稱說「我們曾去拜訪他們,但女方說要跟男友嘿咻,要我們先離開。」檢方認為這與常理不符,予以不起訴處分。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檢警調查發現,吳男和高女在4年18日晚間,一同投訴在樹林區的「卡爾卡頌汽車旅館」,但雙方因金錢問題發生爭執,吳男動手毆打高女,2天後女方傳訊給母親稱說遭軟禁,找人將她救出來。

高女母親報警處理,警方前往旅館救人時,當場起出槍枝和安非他命,依法將2人移送;但高女指控遭吳男毆打軟禁2天,甚至還霸王硬上弓,一共被性侵2次。面對女友指控,吳男否認性侵,稱說是合意嘿咻。

吳男的友人也證稱,19日凌晨曾和女友到摩鐵找他們,當時見到他們吵架,但後來高女卻突然主動擁抱和撫摸吳男,高女還對他們說「你們先離開,我要和男友嘿咻」;事後4人還一起外出吃飯。

檢方調查後,認為高女若是真遭性侵,卻為呼救和逃跑,甚至還和友人外出用餐,還要他們先離開,稱說要和男友嘿咻,種種跡象有違常理,加上也無其他證據證明她遭性侵,最後予以吳男不起訴處分;至於吳男被搜到毒品和槍枝部分,該部分涉犯槍砲、傷害和妨害自由等將另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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