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王姓男子去年4月底在新竹租屋用來種植大麻,並花了2個月的時間成功培育出130株大麻植株,接著他便自行前往警局自首。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年。

▲王男租屋培育大麻。(示意圖/路透,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王男去年4月底在新竹縣向他人承租一間房屋,以不詳方式取得大麻幼苗後,自同年5月起開始培育大麻幼苗,利用除濕機、溫度計控制濕度、溫度,還會幫忙澆水、施肥、分株,最終一共栽植出130株大麻植株。
然而,眼看大麻植株數量越來越多,王男選擇在同年7月主動向警方自首,然後同意讓警方前往培育場所,將屋內所有物品當場查扣。
由於阿輝在接受警詢之初,曾說明他是為了他人工作,才會租屋栽種大麻,自己從未施用過毒品。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阿輝沒有施用第二級毒品大麻的習慣,況且他培育出來的大麻植株多達130株,顯然已經超過個人施用所需,犯罪情節也難認輕微。
法官表示,阿輝栽種大麻的動機並不單純,但考量到他在栽種大麻之後隨即自首,後續也積極配合檢警偵查,犯後態度良好,最終依犯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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