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召集擴大修正,內政部強調僅在特殊情況下實施。(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內政部與國防部近期聯手修正「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除放寬召集年限與次數,還刪除過去每年召集不得超過60日的限制,引發外界關注和質疑。對此,內政部強調,現階段仍維持以往的做法,只有在特殊狀況下才會考量擴大召集範圍。
行政院2022年核定「因應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之替代役配合方案」,將替代役人力納入民防系統,此方案分為平時訓練或演習時實施的「演訓召集」,以及非常事變或戰時實施的「勤務召集」。而根據修正後的「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替代役演訓召集日數從原本的1日內延長至5日內,並刪除了全年受勤務召集總日數不超過60天的限制。
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正旨在強化替代役備役役男的緊急應變能力和自主防災能力,以因應全球氣候異常、國際情勢緊張和頻繁的天然災害,同時也增加操作彈性,確保在必要時可以靈活調整召集年限、次數和日數。
內政部強調,現階段替代役備役各類演訓召集仍維持以往做法,召集日數在5日以內,對象則限於退役後8年內的備役役男,只有在大規模震災、海嘯等重大災害發生時,才會經與國防部協商,審慎考量召集退役9年以上尚未除役的備役役男,協助救災等相關勤務。
針對外界質疑替代役男可能被派上戰場,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替代役不論備役或現役,都是按照民防上的災害搶救和必要時的緊急動員進行適當處理。她也強調,這些修正是在2022年行政院指示下進行的,當時兵役法已經延長義務役1年,將替代役列入民防人力範圍。
內政部指出,這次修正是為了因應非常事變與戰時可能需要執行民防任務,放寬了召集年限與次數,並刪除了每年召集不得超過60日的限制,以期替代役備役人力將能更靈活地支援全民防衛需求。目前修正辦法仍在預告階段,內政部將繼續搜集各方意見,最終會依法制作業程序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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