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駐菲律賓代表徐佩勇涉性騷 監院全票通過彈劾

▲▼前駐菲代表徐佩勇。(圖/ETtoday資料照)

▲前駐菲代表徐佩勇。(圖/ETtoday資料照)

文/中央社

監察院指出,前駐菲律賓代表徐佩勇利用公務上的權勢及機會,多次對菲籍雇員有具性意味的言行,造成敵意性工作環境,並經外交部決議性騷擾成立,監院日前全票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前駐菲律賓代表徐佩勇去年遭控性騷擾菲籍雇員,外交部即展開調查。經外交部性騷擾申訴委員會在去年10月審議,性騷申訴案成立。

監委紀惠容、王美玉、葉宜津調查發現,徐佩勇分別在民國111年12月7日觸碰該名雇員,並有性意味言語;12月9日要求看該名雇員胸部,經反映被冒犯後,徐佩勇在12月15日及22日當面向該名雇員道歉後,仍未停止性騷擾行為,在112年2、3月間多次以該名雇員身上有頭皮屑、髒東西為由,觸碰其身體。

監委指出,徐佩勇的行為讓該名雇員非常不舒服、恐懼、沮喪、痛苦、憤怒,甚至因此失眠,但畏於徐佩勇是館長的權勢,擔心工作不保,只能隱忍不發。

監委說,直到徐佩勇在112年3月22日又藉詞觸碰,讓該名雇員感到害怕又憤怒,再也無法忍受。但擔憂駐處無法公平處理,因此將相關證據交駐外國安人員在返台時,協助向外交部舉報。

彈劾案文表示,徐佩勇在監察院詢問時,只承認在111年12月7日說錯話,以及拍掉頭皮屑的行為是經過該名雇員同意,其餘都否認。經調查,該名雇員及外交部提供的物證資料與相關證人訪談紀錄,以及112年4月11日時任外交部長吳釗燮向徐佩勇詢問此案後,立即要求解職返台,徐佩勇旋即在當天簽請部長同意提前調部。

彈劾案文指出,這已足認徐佩勇對該名雇員有上述性騷擾行為,不僅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的工作環境,侵犯其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國家及外交人員的聲譽與形象,核有重大違失。

監委表示,外交部雖對徐佩勇予以記一大過的行政懲處,但徐佩勇擔任駐外機構館長,更應謹言慎行、恪守分際,竟利用公務上的職權與機會,多次對菲籍雇員為具性意味的言行,嚴重影響國家及外交人員聲譽與形象,因此提案彈劾。

據監察院公告的彈劾案審查決定書,5月14日的審查會中,監委以13票「成立」,全票通過彈劾徐佩勇,移送懲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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