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憲感嘆 「藐視國會罪在最藐視國會的情況下二讀通過了」

▲立法院審國民黨團舉手表決。(圖/記者林敬旻攝)

▲立法院審國民黨團舉手表決。(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21日繼續處理國會改革法案,藍白在人數優勢下,二讀表決通過藐視國會罪。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感嘆,「藐視國會罪,就在最藐視國會的情況下二讀通過了。」

林俊憲指出,上禮拜的舉手表決,108人居然投出110票,國會居然出這麼離譜的錯誤,比小學生開班會還不如,韓國瑜剛剛乾脆宣布「本日不再清點人數」。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貼出上週五藍白「幽靈投票」紀錄。(圖/翻攝林楚茵臉書)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貼出投票紀錄。(圖/翻攝林楚茵臉書)

林俊憲說,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8條規定,「主席宣告提付表決後,出席委員不得提出其他動議。但與表決有關之程序問題,不在此限。」第41條「院會進行中,出席委員對於在場人數提出疑問,經清點不足法定人數時,不得進行表決。」也就是說,提議是否清點人數的主動權,在現場每一個委員手上,主席憑什麼沒收在場委員的權力?

林俊憲說明,清點人數為什麼重要?因為這些過程全部會紀錄在公報上,留下永久的歷史紀錄,包括人數對不上這種低級錯誤,但藍白才不管,於是藐視國會罪,就在最藐視國會的情況下二讀通過。

立法院會稍早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25條經二讀表決通過,規範不得反質詢,而被質詢人應有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的義務,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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