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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禮讓行人被罰 3駕駛人經台南分署發執行命令傳繳後繳清

▲不禮讓行人被罰,台南3名駕駛人經台南分署優先發執行命令傳繳後繳清。(圖/記者林悅翻攝)

▲不禮讓行人被罰,台南3名駕駛人經台南分署優先發執行命令傳繳後繳清。(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有3名駕駛人因不禮讓行人遭警方告發,因逾期未繳被優先移送行政執行,台南分署經發執行命令傳繳後3人全部繳清。

56歲台南市安南區潘姓男子,2021年4月間駕車行經台南市東區小東路與成大醫院停車場出口,於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未暫停讓禮讓行人優先通過,肇事致人受傷,經台南市警一分局員警舉發,台南市交通局裁罰新台幣2400元,潘男另滯欠202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8260元,合計滯欠金額10660元,分別經台 南市交通局、健保署南區業務組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台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收案後,核發執行命令,經銀行回覆足額扣押,而後核發收取命令分別交台南市交通局、健保署南區業務組收取。

無獨有偶,47歲東區李姓男子,2022年1月間駕車行經東區中華東路三段巷口,轉彎時,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肇事致人受傷,經台南市警一分局員警舉發,遭交通局裁罰新台幣2600元,逾期不履行,經交通局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於5月25日收案後,執行人員即核發繳納通知書,李男於接獲通知書後,主動將罰鍰繳清。

另23歲歸仁區劉姓男子,2021年10月間騎車行經東區育樂街與東寧路,於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經台南市警一分局員警舉發,遭交通局裁罰1500元。另加上劉男滯欠5案交通罰單,合計罰鍰金額9700元,逾期不履行,經交通局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於5月22日收案後,執行人員發現劉男名下有汽車1部,發函監理機關禁止異動,並核發執行命令,扣得存款2771元,事後核發收取命令交付台南市交通局收取,將優先清償本件未禮讓行人罰鍰。

台南分署提醒,道交新制自2023年6月30日上路施行,針對將汽車未禮讓行人的罰鍰金額上限提高到6000元,請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切勿搶越、逼讓,以免不慎造成行人傷亡,同時造成荷包大失血,台南分署將持續針對此類型案件優先執行,提醒駕駛人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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