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捷運碰短褲妹大腿辯非性騷 法官判有罪:一直盯著人家看

▲▼美國發生一起外送員性騷擾案件。(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短褲正妹搭乘台北捷運,遭鄰座張姓男子碰觸大腿外側性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張姓男子去年搭乘台北捷運,被控碰觸鄰座1位短褲正妹的左大腿外側,涉犯性騷擾罪嫌,張男辯稱是「碰撞」造成誤會,並自稱曾見義勇為追趕偷拍者,他很有性平意識、絕不會伸鹹豬手,反批女方誣賴,台北地院審結,依車廂內監視畫面錄到張男盯著正妹看等諸多異常舉動,認定他趁亂輕薄,依性騷擾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去年(2021年)9月14日晚間7點多,張男搭北捷板南線列車,站在1位穿短褲的正妹左邊,正妹察覺張男靠得太近,瞄見後方有空位,趕緊去坐下,但列車到站後許多人下車,正妹左邊的位子空出來,張男明明面前就有空位不去坐,反而刻意坐到正妹左邊。

正妹警覺張男來意不善,悄悄向右挪移,緊貼座位旁的透明隔板假裝滑手機,用眼角餘光提防張男舉動,此時列車抵達台北車站,正妹清楚感覺自己左大腿外側被碰了一下,接著張男快速起身下車,她趕緊用手機拍下張男側臉存證,回家越想越噁心,憤而到台北市警局的網路報案系統填單報案。

▲欣西亞搭捷運目睹座位紛爭。(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張姓男子搭台北捷運,在車廂內猛盯著1位短褲正妹,並故意坐在對方旁邊伸鹹豬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張男到案否認非禮,辯稱不是故意跟正妹坐在一起,監視畫面也沒錄到他「碰觸」對方,可能下車時不慎「碰撞」造成誤會,何況大腿外側不算隱私部位。張男並拿出學生證自稱因就讀的大學科系而知道性騷擾是違法行為,他還曾追趕攔阻偷拍者,本身很有性平意識與觀念,絕不會伸鹹豬手觸法。

法官勘驗捷運車廂內監視畫面,發現當時並不擁擠,張男站著時,左邊有空間卻靠向右方的正妹,更多次轉頭看著正妹,動作清楚到即使正妹已入座,他的視線被車廂內鐵欄杆阻擋,還是頻頻轉頭看向對方,後來捨近求遠坐到正妹身旁,依舊看個不停。

法官認為張男舉動很不尋常,且他下車前20秒,在車廂並無晃動情形下,身體卻向左傾倒,相當可疑,加上張男講不出當天是從哪一站上車,卻在當日事發後多次來回轉乘捷運但沒出站,有規避查緝之意,張男辯稱是在四處蒐證有無從事偷拍的可疑人物,法官指張男狡辯卸責。

法官認定張男用手以帶有性暗示的偷襲行為碰觸正妹,大腿外側也是不允許陌生人任意碰觸的敏感隱私部位,張男有沒有伸鹹豬手跟他念什麼科系無關,本案犯行造成正妹驚嚇不悅與身心受創,張男到案毫無悔意,依法定刑最重為2年徒刑的性騷擾罪,判張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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