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開假單圖利業者被起訴 永和警方證實已停職

▲▼新北地院外觀。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永和員警涉配合監理業務代辦業者開立不實罰單,警方依法停職。(示意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市永和分局一名員警涉嫌自109年起配合監理業務代辦業者,開立不實罰單,將原應吊扣的車輛牌照改為吊銷,協助業者規避規定並從中牟利。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6人,警方已依法將涉案員警停職。

根據《中央社》報導, 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永和派出所涂姓員警接受王姓汽車監理業務代辦業者請託,開立不實舉發單,將原本僅遭吊扣牌照的車輛改列為吊銷,再由代辦業者協助民眾重新驗車、申領新牌照上路。

利用制度差異規避吊扣

起訴書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嚴重超速者除罰鍰外,須吊扣牌照一定期間;但實務上若車輛已遭吊銷牌照,後續即無從再執行吊扣處分,車主可在驗車後重新申請牌照。涂姓員警與代辦業者即利用此制度差異操作。

檢方指出,除王姓業者外,另有蘇姓、林姓、張姓與黃姓代辦業者以相同方式委託辦理。期間涂姓員警共開立69張不實罰單,5名代辦業者不法獲利合計逾新台幣30萬元。

檢警起訴並依法停職

新北地檢署於去年12月19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涂姓員警與5名業者,並考量6人坦承犯行且已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永和警分局表示,本案為舊案,係分局主動發現後依法送辦,現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完成停職程序,並強調對警紀案件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持續自清自檢、徹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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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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